今年3月4日,一审判决生效后,李彦以西安公路研究院副院长身份到秦岭正南山公路隧道陪同参观考察。左三为李彦。图片来源: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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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陕西省交通厅下属国企———西安公路研究院副院长李彦被控行贿85万元,河南安阳殷都区法院一审判其两年徒刑,缓刑两年。今年3月,正在服刑的李彦以副院长身份外出参观考察。“服刑国企高管继续当官”引发连串质疑和多次举报。随后,一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李彦免于刑罚。殷都区检察院认为再审并未提交新证据,犯罪事实情节未变,改判不妥,遂提出抗诉,仍被安阳市中院驳回。
为拉项目
副院长11次行贿85万元
2009年7月23日,西安公路研究院副院长(副处级)李彦,被河南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
“河南一个公司的副总受贿被抓后,把李彦交代出来了,说收过他的钱。”今年11月19日,西安公路研究院党委书记胡兴民告诉记者。
胡兴民所说的副总,名叫齐邓林,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并兼任河南新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前,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反贪局调查发现齐邓林涉嫌受贿。这名被控受贿约140万的公司老总,交待了李彦曾向其行贿。
《检察日报》报道的行贿经过显示,2003年下半年,齐邓林致电李彦,告知有朋友欲与其合作项目,“感兴趣的话来郑州见面聊聊”。李彦赶到郑州,与齐商谈合作事宜。齐给李一个账号,并告诉对方将钱打到该账号上。齐还抱怨,李所在单位,在此前的合作中,“没有任何表示,不够意思”。
报道称,此后每到年底,或李彦到郑州开会,会向齐“意思意思”,齐均一一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