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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还是不拆?这样的房子真让人犯难

[日期:2010-10-1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字体: ]
    不拆,法院判决无异于一张白纸;强拆,不仅不经济,更可能激化矛盾



  左侧为孟令绍建在胡同上的房子,右侧为被拆除后的孟令三和孟庆贤的家,打通了一个3米宽的胡同。

  建房堵胡同 法院判拆除

  9月26日,记者在河北省巨鹿县小吕寨镇西孟庄村看到,村民孟令绍家住在南北向的九尺规划胡同口的东侧,胡同宽3米。胡同里面住着孟庆贤、孟德种、孟德生三家。北出口,是胡同唯一出口。

  2009年春天,孟令绍开始在胡同上修建房屋,东西方向占了1.65米,南北方向占到了15.4米。原本只有3米宽的胡同被占去1.65米后,仅剩1.35米宽的小过道,“房子堵了路,里面几家进出非常不方便。”孟德种说。

  村里和乡里出面,都未能阻止孟令绍建房。2009年5月,孟德种、孟德生、孟庆贤一起向巨鹿法院起诉,称孟令绍非法强占胡同修建房屋妨碍了他们的通行权,请求法院判令拆除。立案后不久,孟庆贤选择了撤诉。

  对于为什么撤诉,孟庆贤这样解释:“孟令绍找到我,说‘你不在这儿住,你起诉什么?’因为惹不起人家,就撤了。”

  孟德种告诉记者,法院很快裁定孟令绍停止建房,但结果是不仅没停下来,而且加快了进度。2009年6月3日,法官及法警赶到现场制止建房。当着法官的面,双方发生冲突,孟德种被打伤,被诊断为脑震荡,住院两周。打人者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拘留。

  2009年7月21日,巨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孟令绍擅自在胡同上建房妨害了原告对胡同的合法使用权,违反了《民法通则》及《物权法》,判决孟令绍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拆除建在胡同上的房子。

  孟令绍不服,提出上诉。“就在上诉期间,房子继续建了起来。”孟德种说。

  2009年11月19日,邢台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执行人不执行 拆了案外人的房

  官司赢了,但孟令绍并没有主动按照判决履行拆除义务。2010年3月2日,在终审胜诉三个月后,孟德种、孟德生向巨鹿法院申请执行。3月12日,巨鹿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孟令绍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孟令绍于3月20日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他仍未履行。

  直到目前,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经过去六个多月,执行工作仍无进展。这期间,孟德种多次找法院,最近的一次是9月13日,“一位领导告诉我有三种结果:一是执行,但很难;二是调解,你退一步;三是不同意调解,案子也难执行。”

  法院执行的同时,村委会的调解工作也在同步进行。6月10日,孟庄村委会主任孟德坤来到法院,书面请求由村委会出面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并给他们一个月时间进行调解。8月22日,西孟庄村召开了村民代表会,专题讨论确定了调解方案:将胡同向西平移1.5米打通,有路可走。目前,村干部已将胡同向西平移。法院现场勘验认为,胡同状况良好,孟德种一家通行已无问题。

  9月26日,记者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村里,见到了这个“多事”的胡同。孟令绍家的两层楼房矗立在胡同东侧,房子西侧是一个大约3米的南北胡同,胡同西侧是孟令三、孟庆贤、孟德生、孟德种的家。孟令三和孟庆贤两家靠胡同一侧的房子已被拆除,拆除的痕迹清晰可见。

  “很明显,这是拆掉合法建筑保护违法建筑。”孟德种说这令他心里很不踏实。

  为什么要拆除孟令三和孟庆贤家的房子,记者多次致电孟德坤,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对自家房子被拆,孟庆贤十分不满,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村主任多次找我,说要将我家的房子拆掉一块打通一个3米的胡同。我不同意,不同意也没办法。村领导带人就拆,给了2000元说是损失费。拆的时候,县上和乡上有人在场,我眼睁睁看着房子被扒掉。”

  “他们双方打官司,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凭什么拆我的房子?”孟庆贤一脸迷茫。

  各方积极调解 当事人“不领情”

  对于村委会制订并已执行的调解方案,孟德种说村里开会研究这事他根本不知道,但这一方案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他认为,和解应当是两家人自愿的事情,他没有找过孟令绍,孟令绍也没有找过他,根本不存在和解一说。法院作为执行机构,不应当抛开申请人,而认同村里的做法。

  “到目前为止,法院不是在做执行工作,而是在做和解工作,我坚决不同意和解。堵了家门,不是和不和解的问题,而是拆不拆的问题,从一开始我就要求按照法院判决拆除。和解,我不接受!”孟德种话语中带着气愤。

  站在刚刚拓宽的胡同上,孟德种说出了对目前解决方案的担忧:“胡同是通了,有路走了,但它是在拆除了孟庆贤和孟令三的房屋基础上打通的,胡同实际上是占了两家的宅基地打通的。如果孟庆贤或孟令三将来再在他们的宅基上盖房子,胡同会再次被堵,到时我该去找谁?”

  申请执行人“不领情”,被执行人又是什么态度?孟令绍的女儿孟军告诉记者:“法院没给我们说要和解,村里也没给我们说要调解。执行局打电话让我们交2000元钱,我们不理解!”最终,孟令绍家也没出这2000元钱。

  法院:“希望不留后遗症”

  对于判决迟迟未能履行,巨鹿县法院执行局张良民局长说:“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没有执行,是想责成孟令绍自行拆除,或双方和解。这样既可以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又能防止因强制执行发生意外。”

  张局长解释,所要拆除的房屋为两层楼房,应拆除的1.65米是房子西侧一间屋子的一半,拆除一半后,剩余的一半就成了悬空建筑,技术上需先打支撑,拆除工程难度大。“法院找了几个建筑队,建筑队都表示难度大,不愿意承接。经征询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申请人无力垫付工程费,也联系不到施工队。”

  “我们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动员其自动履行拆除义务,被执行人表示要请村干部调解,但仍未履行拆除义务。”张良民局长说,“我们也多次找申请人做工作,希望和解,但不理想。”

  据执行局张德成副局长介绍,在这起执行案中,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法院4月12日决定对孟令绍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促使其转变态度,自行拆除违规建筑物。但因孟令绍长期在外躲藏,6月8日之前抓捕过五次,但没抓到。

  巨鹿县法院董英辰院长表示:“房屋不是不能拆,但考虑到拆了,两家人就结成了死仇,会留下‘后遗症’。我们不愿看到强制执行中发生过激行为,或两家结下仇恨。我们没有拖着不执行,希望申请人理解。”他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促成和解,化解双方的矛盾,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张良民局长称,如果和解无望,将按照法律规定办。

  采访过程中,孟德种给记者看了一本日记,里面详细地记录了申请执行的过程。“每天出门看到建在胡同上的楼房,心里都觉得堵得慌。法院的判决,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执行?”孟德种的语气中充满期待。

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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