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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通村路质量问题调查

[日期:2010-08-03] 来源:陕西农村报  作者: 李孝清 [字体: ]
        路基宽4.5米,水泥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水泥标号c30。这是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基本要求。近日,据城固县小河镇铁炉湾村村民反映:新建成几个月的水泥路,只要摩托车从上面经过就会脱沙。记者驱车前往以看究竟,果真如村民所说,用水鞋搓路,鞋没烂,路却烂了。可想,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通村水泥路建设质量要求施工的。

        记者在小河镇铁炉湾村水泥路上,沿途可见沙石脱落现象十分严重。十多名村民得知记者来了,便围了上来说:“这条路全长12.5公里,经过3个村。我们村共800余人,人均集资300元。是从2007年就开工建设,到2009年10月底才结束。由红旗公司承包后又转包给一个姓张的私人施工队。打路面时水泥标号严重不足,导致路的质量太差,反沙现象严重,不信你看用鞋就能把路搓烂。说着,一位穿水鞋的村民用鞋在水泥路上一阵乱搓,记者还担心他把鞋弄烂了,正想劝阻,却惊讶地发现路面上果然就有一大片沙石脱落,石子裸露,真是不敢相信这就是新建成几个月的水泥路。

        在小河镇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陈部长说,铁炉湾村那条水泥路全长12公里,经长坝湾村、铁炉湾村再到砖溪村。那是2006年项目,以每公里15万元包给红旗公司。2007年开始施工了4.7公里,施工队嫌价格低就单方面停工了,他们还和施工队打了几年官司。到了2009年,省交通厅将每公里增加到20万元,他们才和施工队达成口头协议,只要交通局验收得上,上面给的全部归施工队。2009年8月再次开工,10月底结束。今年5月,县交通局前来取芯检测,现在还没有检测结果,还不知道合不合格。

        记者要求查看镇政府与施工队签订的协议内容,确认当时对路面质量是怎样要求的。陈部长说,协议和报告同时交给了县交通局。

        记者到城固县交通局,分管交通工程建设的赵科长告诉记者:“通村公路建设主体在乡镇,监督管理在乡镇,交通局只负责计划指标、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那条路全长11.7公里,当时好象不是红旗公司承包的,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包给了红旗公司。那时,一公里可能要花近20万元,协议每公里是15万元,施工队打了几公里后,看亏得太多就单方面停工了。后来,镇政府还和施工队打了几年官司,一直得不到解决。到2009年下半年,省交通厅将每公里增加到20万元,经多次协商施工队勉强答应继续施工。因为近两年来我县正在灾后重建,原料上涨,燃油也不断上涨,运费也居高不下,在边远的地方现在每公里的成本可能要花到30万元左右。”

        记者问:“难道交通局对路的质量就没有监督检查吗?”答:“我们交通局只有几个人负责通村路建设,只能定期检查。质量监督主要靠乡镇和村组。”问:“这条路是否已通过验收?”答:“只是取芯检测,但还没有结果。”

            采访后记

        采访结束后,记者一直在想,国家对农村通村水泥路投资建设,是一项富民政策,是给村民修一条致富路,然而,有些地方却偏偏给修成寒心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第3号令)第28条规定: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和农民自行组织的施工队承揽通村水泥路建设任务。该镇是否是按程序招标的?如果是按程序招标,施工队有资质就应该交有押金,为什么乡镇任由施工队来摆布?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还是如某领导所说,成本过高的原因。施工队才修成了“豆渣路”。

        本报记者 李孝清  通讯员  张朋


编辑:陈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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