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是渭南市林业局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肩负着森林植物检疫的执法工作,收费项目是植物检疫(林业)费。
一、贪污行政收费款
从1996年开始,违反《陕西省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然安排职工在收取的检疫费的时候不开具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而使用的是单位购买的收款收据,所受费用不上缴财政专户,1997年,市财政局财税大捡检办曾经查出并处理过,事过几年,私欲越来越膨胀,以方便群众为由,公然违反财政“必须到指定银行缴款” 规定,安排单位职工李爱霞(已退休)用单位购买的收款收据收缴检疫费,所收的检疫费不但不上缴财政,也不上缴单位财务,仅供个人挥霍使用,后又陆续安排贺亚青、庄丽娟为单位的收费员,每年收取的检疫费上达万元,全部由他一人支配和支出,仅2012年,收取检疫费13000多元,授意收费人员只开具了两张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约600元,其余部分全部被他一人支取,近年来,全体职工怨声载道,而这个现象在全单位没有人不知道,职工戏称,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了领导取款机,性质和影响极为恶略。
二、单位公车就是私家车
从2000年以来,先后换过两辆车,车号先后为陕E25438和陕E.SF108,国家和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但是,郭军成作为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所有规定置若罔闻,单位车辆就是自己家的车,没有在单位停放过一天,每年带着家人去外地旅游都以出差为名,从单位报销了所有费用,仅2012年一次就报销10000多元的油费。依仗自己是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又是一支笔,单位又没有监督的“特权思维”,“公车私用”更加有恃无恐。单位每年的全部经费几乎全部用于保证他个人和单位车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