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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仰仗法治 落马官员才能免受不实中伤

[日期:2013-06-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原标题 [[社论]仰仗法治,落马官员才能免受不实中伤]
  连日来,“两刘案”频频见诸报端,并成为各家媒体竞相挖掘的新闻富矿。2011年末落马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为在近日接受公开审理,而再度成为各大媒体所报道的头条新闻;而5月中旬刚刚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也因为一篇充满丑闻的报道的传播,而继续为民众所热议。可以说,落马之后的两刘 无论刘志军还是刘铁男,在公众舆论层面都已经经历了一次人人唾骂、身败名裂的审判。

    事实上,在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贪腐丑闻中,并非所有的信息都是准确的。例如,就在日前,网络上所广泛流传的一家香港报纸关于刘铁男的报道,就缺乏严谨的证据。在报道中,刘铁男被曝光拥有25个账户、12本外国护照,并随时藏有12张机票。甚至,报道还绘声绘色地表示刘铁男拥有8名情妇,并在驻日期间爱好收集色情片。而这样的报道并非基于严谨的新闻走访调查,而仅仅是根据网络上的一个帖子撰写的。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此种缺乏多个信息源对证的报道却在瞬间传遍了网络,并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刘志军落马之后。2011年刘志军接受调查之后,关于刘志军贪腐、情色方面的丑闻报道便铺天盖地地袭来。包括刘志军与《新红楼梦》剧组女演员存在不当关系之类的种种报道,都以写小说的方式呈现在新闻报道中。大部分民众看到这些报道时,却并不会去关心报道是否真实,而是习惯性地接受了报道承载的丑闻信息。

  在中国社会中,一些官员在落马之后,自然无法继续获得庇护,更被公众所唾弃和攻击。刘志军和刘铁男亦难例外,落马后的他们几乎成了全民公敌,任何攻击他们受贿数额以及生活放荡之类的言辞,都被舆论所包容,并铸成一柄利剑刺向他们的声誉本身。尽管法律的审判并未结束甚至尚未开始,但公众的舆论审判已经将他们打入地狱,并在社会意义上抹去了他们存在的合法性。

  亟须指出的是,公众缺乏边界的愤怒和攻击,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源自官员落马前所享受的完整庇护。无论刘志军还是刘铁男,落马之前都身居高位,手握重权,得到的庇护更是极其严密。去岁年底,《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曾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但其时国家能源局的发言人立马表示举报内容纯属污蔑。刘铁男案发之后,国家能源局的发言人被批“家奴”,但这样的批评并不能改变高官事发前获得庇护的事实。

  舆论层面的事前庇护与事后落井下石,也许只是身居官场的高官们最后感受到的安然与刺痛。实际上,官员们早已明白在位时“众星捧月”,失位时“墙倒众人推”的结局。二刘在位时都身居要害部门,手中握有的审批权力动辄便涉及百十亿资金。彼时,莫说下属,就连与之平级甚至略高的地方官员,都要曲意逢迎他们。而如今,他们败走仕途,则必须要面对同僚亲友等人划清界限的冷漠,甚至是落井下石的中伤。

  政治学者邹谠先生曾以“全输全赢”来概括20世纪中国政治的运转逻辑。“两刘案”的事实,让我们看到此一逻辑在本世纪依旧具备强大的生命力。而更为重要的是,全输全赢的逻辑并非仅仅存在于官场,而是作为整个社会的普遍性文化积习来存在。

  任何一个落马官员,纵使他十恶不赦,也不应承受不实丑闻的羞辱。这一点,正如任何一个官员,纵使他位高权重,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行使权力。此二者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互为镜像,构成一个现代国家应有的政治逻辑。换言之,惟有法治才能确保贪官及时接受惩罚,也只有法治才能给予落马官员应有之清白。

编辑:王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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