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人民财评:证监会重罚平安证券意在股市“平安”

[日期:2013-05-13]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作者:文静 [字体: ]
 

在人们的期待中,万福生科欺诈发行和违法信息披露案行政调查终结,证监会开出史上最重罚单。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创业板首例欺诈发行股票案件做出行政处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处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财务总监覃学军已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对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罚亦堪称严厉: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两倍的罚款,罚没共计7665万元,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对于其他中介机构,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两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签字会计师王越、黄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13万元罚款,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签字会计师邹宏文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拟没收博鳌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两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拟对签字律师刘彦、胡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平安证券宣布,将先行垫付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成为A股首单垫付理赔案例。

我们有理由相信,证监会此次对万福生科造假案相关责任方予以重罚,足以令资本市场警戒。而责任人与投资者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可避免后续民事诉讼索赔的成本高昂与程序冗长。这种尝试不应被理解为“花钱买平安”。

万福生科案中的中介机构被以最高限处罚,这样的处罚是自2004年以来保荐办法出台以来最严厉的一次,彰显了证监会铁腕治市的决心。正如有投资者表示,只有平安证券被重重责罚,股市才能真正“平安”。

在此前绿大地欺诈发行案中,包括公司董事长何学葵在内的5名责任人被判刑,但中介机构所受处罚明显偏轻,遭致市场批评。而这次,除了对中介机构罚款外,更是对涉事的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人员做出了终身禁入和撤销资格的处罚,截断了相关责任人员换个地方重操旧业的退路。

对万福生科及其中介机构的重罚,其保护的不仅仅是涉事中小股东,更是股市制度尊严。中国资本市场良性生态的建立,当以万福生科造假被严罚开始,该案是整饬股市生态环境、立威树信的样本。

同时也应该看到,尽管证监会给出了最高限行政处罚,但这样的惩处能否足以遏制为了巨大利益铤而走险者,尚有待观察。可以说,在查处欺诈上市问题上,《证券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只有进一步完善欺诈上市的退市制度和投资者索赔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万福生科事件才会从源头上被杜绝,平安证券这样的害群之马才会大幅减少,股市才会走上平安发展的轨道。 


编辑:刘娟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销售技巧 主持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