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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秦岭附近房产开发 专家把脉秦岭生态保护

[日期:2013-05-08]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高乐 [字体: ]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高乐) “希望加大对破坏和污染秦岭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应该严格控制秦岭附近房地产开发,千万不要让秦岭变成西安的郊区。”……昨天,市法学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办法学研究学术沙龙,探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据了解,《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于4月23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审,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论证修改。本次沙龙主要就该条例草案进行论证,收集专家学者的修改意见。

  “希望加大对破坏和污染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未按期改正的违法行为,逾期违法行为仍在继续的,可规定按日计罚。并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破坏污染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的,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戚岳汉说。

  长安大学环境工程学教授邓顺熙为了给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专程到秦岭转了一圈。他感触颇深地说,现在秦岭的许多地方被房地产开发为楼盘,这样的过度开发,最终将造成秦岭的满目疮痍,希望秦岭保护条例能实施强制性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存的干扰和破坏,严控房地产的开发,千万不要让秦岭变成西安的郊区。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师高明侠说,希望《条例》能增加“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个人和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这些违法者既要有行政处罚,还要进行刑事追究。




编辑: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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