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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私吞90万营业款 烤鸭店生意红火却欠人钱

[日期:2013-02-01] 来源: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  作者:王涛 [字体: ]

侄子私吞90万营业款 烤鸭店生意红火却欠人钱

2013年02月01日08:12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王涛我要评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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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低的叔叔与人合伙开店,聘请侄子当出纳。几年过去了,烤鸭店虽有盈利,但明显与红火的生意不符。警方介入后,发现老板的侄子两年多时间竟贪污了90多万元。

  生意红火却拖欠他人货款

  家住商洛市商州区的老房,小学毕业后就跟父母在家务农,后来跟着大人们外出打工。七八年前,他和两位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烤鸭店,自己任法定代表人。随着生意做得越来越大,财务管理对他来说也越来越复杂。

  2009年,老房叫来侄子房某当出纳,就连自己的私人账户都交给最可信的侄子打理。2012年8月份,老房和另外两名股东在高新开发区又开了一家烤鸭连锁店。

  在该店装修期间,提供建材的供货商找到老房索要货款,老房说货款早已由他签字后让房某支付过了,可供货商拿出相关单据当场予以否认。这时,另外两名股东也找到老房询问货款支付的情况,并怀疑有人挪用店里的现金。

    侄子私吞90万元营业款

  为避免合伙人之间发生猜疑,老房安排会计和出纳房某对账,发现由房某经手的16.8万元不知去向。老房遂向公安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求警方介入调查,查明真相。警方调查发现,从2010年开始,房某的个人账户上每隔几天便会有300元至500元入账,至2011年10月以后,该账户不定时有大额资金进入,少则一两万元,多则三五万元。

  警方立即邀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对这家烤鸭店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200多万元不知去向,其中银行流水账显示130多万元由房某经手。民警立即传唤房某来调查,发现81.62万元营业款被房某分多次存入个人账户,并将6万元分三次存入父亲的账户。经过进一步核实,房某总计挪用叔叔烤鸭店的现金达90余万元。据了解,房某沉迷赌博,这些年输了不少钱。

  昨日下午,当老房和房某同时出现在经侦大队会议室时,叔侄两人都没有正眼去看对方。当记者问他们想对彼此说点什么时,老房说:“相信公安机关,对侄子没有可说的话。”房某则说:“我啥都不想说,他(指叔叔老房)干的事情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老房冷笑了一声,一句话都没说。

  民警吕勤说,这起职务犯罪案件表明,中小企业当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漏洞,尤其是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相关负责人权钱没有分离,为正常经营活动埋下了隐患。

  记者王涛 实习生翟玉欣


编辑:闵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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