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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杀人后请记者陪同自首 女孩被害后遭奸尸

[日期:2013-01-14] 来源:阳光报  作者:王怡纯 凤晨/文 梁萌/图 [字体: ]

一面是悲恸万分的死者家属,一面是通过媒体投案自首的嫌疑人,两个家庭就此支离破碎。事发当日,张某欲与女孩发生关系遭拒。警方经调查得知,张某被拒后竟然凶残杀害女孩,并强奸尸体。他们是否为恋人关系,女孩家人否认,警方正在调查。

涉嫌杀人,打电视热线见证“自首”

自称想警示他人注意做事方式

1月12日15时52分,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组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男子称自己现在广安路,杀了人想去投案,希望记者帮忙见证此事并陪他一起去。接到电话后,《都市快报》记者胡镜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与此同时,辛家庙派出所民警也立即赶到广安路,将男子张某带回派出所。

一直亲历此事的记者胡镜对本报记者说,这件事是她从业8年来最惊心动魄的经历。刚开始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说的话是否属实,胡镜很怕嫌疑人伤害她以及她的同事。“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我们向辛家庙派出所报了案并进行了沟通,见到嫌疑人没多久,民警就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带回了派出所。”胡镜说,“第一次跟犯罪嫌疑人通话时,他说话比较沉稳,不慌不乱,说话的语气并不像刚刚杀过人,我们以为嫌疑人的年龄比较大,但见到后发现,他看起来很年轻。”

当天,胡镜来到了案发地——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出租屋。胡镜说,她透过门缝看到,屋内的电视还开着,地上有大量血迹。死者李某躺在床上,脚上穿了一双袜子,没有穿裤子。

为什么不直接拨打110报案,而是打电话给电视台?对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张某称:“我想让记者为我做一个见证,也能陪我一起去投案自首。另外,我还想通过这件事给其他人一个警示,要注意做事的方式方法。”

男子欲与女孩发生关系遭拒

用随身带的刀具将女孩杀害

可怜女孩死后遭男友奸尸

昨日记者从辛家庙派出所了解到,12日当天,民警前往案发现场张某的出租屋内,确认李某已经死亡。

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24岁,咸阳礼泉人,无业。张某称,被害人是他的女朋友李某。李某今年23岁,商洛山阳人,在井上村附近一餐馆打工,两人于2012年11月21日找工作时结识。一位参办此案的王姓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张某于今年1月1日刚刚搬入井上村,与李某的住处相隔不远。

2013年1月12日中午,张某把李某叫到自己出租屋内,欲与李某发生关系。李某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李某杀害。

据了解,案发现场被害人李某未穿裤子。民警经调查得知,张某将李某杀害后,对其进行了强奸。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未央分局刑警队。嫌犯与女孩是否谈过恋爱?杀人背后有何隐情?刑警队副大队长张长利表示,此案正在调查之中。据民警介绍,嫌疑人张某有前科,2009年在上海因猥亵17岁少女而被判1年零6个月。

   悲

死者母亲:女儿曾说她不会跟这个男孩谈恋爱

昨日13时左右,在死者李某老乡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井上村一个出租屋里。还未走近,记者就听到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13平米的出租屋里住着李某一家5口人,房间里除了两张床外,便是一些生活用品。据李某的哥哥李建华介绍,李某之前一直在南京打工,来西安还不到两个月。“事发后,母亲整个人都蒙了,她不敢相信几个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女儿说没就没了。”记者看到,李某的母亲抱着李某生前的衣服失声痛哭,旁人怎么劝都没用。

出租屋的另一头,李某的父亲一直低着头,眼里满含泪水。过了许久,他告诉记者:“李某从小就是特别乖巧孝顺的孩子,不仅每天给家人做饭,还定时帮我们洗衣服。上初中时为了支持哥哥继续上学,她主动放弃了学业。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件事。”

李某的母亲哽咽着说,女儿之前跟家人提起过张某,说他们只是朋友,并没有谈恋爱,李某还告诉母亲张某患有肺结核。“当时我还对女儿说,那个男孩要是想跟你谈恋爱,你就告诉他你不可能跟他在一起,女儿当时也说,她不会跟这个男孩谈恋爱。”据李某的家人和老乡称,他们之前都没有见过张某,也没有听李某说自己谈了男朋友。

死者哥哥:有人拿刀威胁我妹,餐馆为什么不报警

李某的表嫂称,事发前,在巷子不远处的一个菜市场里,很多人都看到了一名男子威胁李某。“男子推倒了李某,嘴里还说‘我一个人整治不了你,再叫一个来收拾你’。”随后,记者来到了李某表嫂所说的菜市场,一位菜商告诉记者,她确实看见了一名穿红毛衣的男子将一个女孩推倒在地。

据李某的哥哥李建华回忆,1月12日早上,有一名男子来找过李某,因李某当时还在上班,男子就走了。事发后,李建华去妹妹打工的餐馆看监控录像时才确认,录像上的男子就是去家里找李某的那个人。“录像上那个男子先是冲进了餐馆,拿着一把刀扑向了一个服务员,发现认错人后男子终止了行动。后来他向别人询问我妹妹在哪里,我妹妹看起来很惊恐,躲到了一间包厢里,但还是被他找到了,后来他拿刀威胁我妹妹跟他一起走。”李建华向记者描述了自己看到的录像,他质疑餐馆方面当时为何没人报警。

为了证实李建华的说法,记者同李某的家人一起来到了位于太元路李某打工的“春天佳宴”餐馆。餐馆经理表示自己并没有看到男子手里拿着刀,而李某则是请了半天假后才离开的,离开时也没有异常。当李某家人提出查看监控录像时,工作人员则以“此案已经立案,属刑事案件,受法律保护,并被刑侦大队接手,餐馆方面没有权力将录像给谁看”为由拒绝了。


编辑:闵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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