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延川纠正捐款存在的问题 责令退还2000余学生捐款

[日期:2012-12-10] 来源:华商网  作者: [字体: ]

    媒体连续报道的因购物城发生火灾,延川县委、县政府发动全县各行业捐款,引发争议一事,昨日,延川县政府纠正了学校捐款中存在的问题,永坪镇4所学校已开始退还学生捐款;该县常务副县长宋满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捐款这件事是我管的,我没有管好,有我的责任。”

    政府捐款不能涉及学生和贫困人群

    昨日,延川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新闻媒体报道延川向“1128”火灾事故受灾群众捐款事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媒体反映的捐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及时的纠正。对媒体反映强制捐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在第一时间对捐款过程进行了回头望,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决不能搞“一刀切”;二是一定要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三是捐款坚决不能涉及学生和贫困人群。

    文中还介绍:对媒体反映的学生捐款问题,延川县委、县政府责成教育局和永坪镇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证实,永坪镇有4所学校确实存在学生捐款的问题,具体情况为:永坪镇第一小学共捐款690元,涉及678名学生;永坪镇第二小学共捐款509元,涉及501名学生;永坪中学共捐款1862元,涉及831名学生;永坪镇高级中学共捐款1012元,涉及276名学生。捐款共涉及2286名学生4073元。对4所学校的这种做法,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严肃批评,并于12月6日下午,责令4所学校将学生的捐款全部退还到位。

    记者随后采访了4所学校的部分师生和家长,他们证实了县上的说法,表示学校已陆续开始给捐了钱的学生退钱,因为是周末,钱估计要到下周一才能退完。

    副县长学校未把政府的意图理解好

    “我们承认,这次捐款工作,在操作过程中有不恰当的地方,有偏差,比如我们只是发动学校的教职员工捐款,并没有让学生捐款,结果学校出于好心,让学生也捐钱,学校没有把政府的意图理解好。再比如公职人员捐款,本来应该搞募捐活动,结果有的单位可能比较忙,图省事,直接在工资中扣除了,工作方法太简单。”昨日,延川县常务副县长宋满红表示,现在,延川县已纠正了这一失误,也欢迎媒体继续监督。

    宋满红介绍,此次延川县中心街失火的购物中心由一家商贸公司进行管理,该公司没有购买相关保险,商户也没有买保险,遭遇火灾后,没有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延川县之所以发动全县捐款,是为了解决火灾中受损商户的生活困难。尽量弥补商户损失,帮助商户早日恢复经营,“网上说这次给购物中心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款,但这些商户都是进城经商的农民,解决他们的困难,当然属于公益性的”。

    居民如何监管捐款的使用情况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这次火灾后的捐款,延川县不少居民仍有疑问:首先是捐款后,政府并没有给大家发放捐款凭证,那么政府究竟在最后收走多少捐款,大家没有透明的了解渠道;其次,政府至今未公布捐款使用细则,如何确保这次捐款能够100%用到受损商户身上;再者,钱是大家捐的,谁来监管这笔钱的使用?

    对于居民的这些疑问,宋满红回答:“这次捐款,大家献些爱心是应该的,政府不存在借机敛财的情况,虽然没有给大家捐款凭证,但政府部门对大家的捐款都有登记。”

    延川县有关部门称,这次捐款得到的款项,政府将用于弥补商户的损失。同时,县财政还会给受损商户拨付一部分资金,并再向上级争取一部分资金,保证100%用到受损的商户身上。

    对于这次捐款过程中的失误,向学生收钱又退钱带来的政府公信力的损伤,宋满红说:“这件事是我管的,我没管好,我承认有我的责任。”


编辑:薛芝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销售技巧 主持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