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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垄断领域细则密集出台 被指突破不足

[日期:2012-05-28] 来源:北京商报(北京)  作者:未知 [字体: ]

民营资本迎来了一个兴奋的周末。上周末,国资委、证监会和银监会有关民营资本进入的细则密集出台。至此,向民资敞开大门的部委已经达到了6家。

此前,已经有包括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和铁道部在内的三部委公布了细则。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两会”前听取意见座谈会时的表态,“新36条”的实施细则须在6月30日前制定出台。未来一个月内,还将有更多部委公布细则。

在此次各部委出台的引民资进入垄断行业的指导意见中,金融业无疑是重头戏,其中主要包括了民资进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及民资并购国有资产的若干问题。而这些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一直是民营资本想介入的领域。

业内人士看来,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各部委密集出台的政策既能拉动投资增速,也能带动社会资本的发展。

“一方面,自融资平台被清理以来,银行对新增贷款控制严格,政府部门在各项投资领域都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资金压力较大,整个资金链处在紧绷局面下。与此相反,社会资金则相对充裕,大量社会闲散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如果能引民资进入铁路、卫生等基础领域建设,在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还能理顺民间资本发展方向。”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刘立峰表示。

如刘立峰所言,和之前此次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的政策,吸引民资的政策已经有所细化。以铁路系统为例,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董焰告诉记者,在看到铁道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之后,他就将此措施和铁道部之前出台的政策对比,发现此次铁道部出台的细则已有所进步。“比如,铁道部明确表态民间资本可以进入铁路支线、干线等领域的建设,这些表述铁道部的政策很少会对此有明确的表述。”

尽管相比“非公36条”铁道部的政策已经细化,但是业内人士对民资能否顺利进入垄断领域依然持观望态度。

“整个市场份额不变情况下,国进民退的背景下,国企大量挤占了民间资本空间,即便出台扶持政策,民间资本短时间内难有较大发展空间。”刘立峰表示。

在铁路系统,董焰提出了他的担心:“什么样的干线线路民间资本可以参与,民间资本要进入铁路建设领域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经历什么样的过程,铁道部依然没有明确政策规定。要想真正在铁路领域中引进民间资本,还需要铁道部出台进一步的政策,否则该项政策将最终很难落实。”

在金融领域中,尽管证监会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证券、期货及基金行业,但却并未给出实质性的优惠条件和具体措施。而实际上,目前民间资本在参股证券、期货及基金业方面都有过不少先例,如大恒科技收购诺安基金、民生证券等多家券商也早已出现过民资身影。

因此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的指导意见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创新不足、突破不足,除了银行业之外,金融业其他领域吸引民资仍然缺乏实质有效的支持措施跟进。

相关新闻:

六部委密集出台文件 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银监会

银监会官方网站26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

国资委

国资委25日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14条具体意见,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

证监会25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4月13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同过去的政策措施相比,此次意见从投资领域、投资重点、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四方面进一步鼓励民资进入该领域。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

卫生部

5月21日,卫生部下发《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社会资本可以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

铁道部

铁道部5月18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相关领域,包括参与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客货运输服务、设备器材设计生产以及相关服务等。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


编辑:张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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