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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降价引老业主“维权” 万科称完全合规

[日期:2011-11-0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胡廷鸿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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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降价引老业主“维权”万科称完全合规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继上海御景熙岸、龙湖郦城两楼盘因降价被老业主“维权”之后,位于深圳龙岗区的万科清林径项目上周末因打折也遭遇同样情况。

10月下旬,万科清林径为了回馈清林径老业主,推出了10套110平方米一口价单位,均总价150万,这意味着单价由原来的14000元/平方米降到12000左右,降幅超过10%。

11月5日上午,因不满降价,30多名清林径业主聚集在万科售楼中心,并打出“退房”口号,干扰万科正常销售。业主们提出退房、补现金差额、减免适当年限的物业管理费等诉求。

昨日(11月7日),深圳万科在《关于万科清林径二区部分业主投诉的情况说明》中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业主“维权”的原因是欲以通过干扰正常销售秩序的方式向开发商施压,以达到获取经济补偿(补偿现金或装修升级等)或者退房的目的。“万科清林径项目的价格是严格按照政府一房一价规定制定的,不同面积段、不同户型均接受政府定价指导,完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欺诈。”深圳万科表示。

目前,“维权”事件仍在进行之中,深圳万科与“维权”业主陷入僵持。

万科降价促销 老业主索赔遭拒

“降价”如今已成为楼市和开发商眼中的敏感词。深圳万科清林径项目遭遇业主“维权”也因降价而起。

11月5日上午,位于深圳龙岗北区万科清林径项目售楼处人员吵杂,群情激奋,但并未出现打砸等过激行为。原来,此前已购房的业主正在销售大厅要求 “维权”索赔,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价格欺诈,还我血汗钱”等字样条幅,在销售厅高喊“退房”口号。

据悉,万科清林径项目位于龙岗中心北五联连心路清林径公园南麓,占地20万平方米、总建面36万平方米。一期共997套,主力产品为联排别墅、部分公寓和景观高层。目前在售110、147平方米单位,均价在14000~15000元/平方米。

“维权”业主称,万科在销售项目二期楼盘时,并未统一开盘统一定价。把楼盘分价分期分批销售,造成先期成交的业主与后期成交的业主价格不对称,老业主损失巨大。为此,现场“维权”业主提出要求万科换房退房、补现金差额、赠送固定车位或者减免适当年限的物业管理费、提高家私家电或装修标准、减免各项契税等诉求。

在双方协商未果之下,下午3点,万科代表再次与业主商谈,明确告知万科立场并解释本次销售的策略。

现场业主并不认可万科的解释,继续在大门口、销售厅、样板房通道等处,再次拉起条幅并高喊口号,称如无赔偿的表示,将持续在销售大厅或其他场所拉条幅喊口号等,妨碍销售进行。直至下午4点左右,“维权”业主才离开售楼处。

11月6日业主“维权”升级。中午12点左右,部分业主再次集结来到营销中心。同时投诉行为升级,在销售大厅模型讲解区域拉起横幅阻止客户看房,并堵住通往销售厅的唯一通道,不让工作人员及客户通过。

为此,万科昨日(11月7日)发出针对上述事件的《关于万科清林径二区部分业主投诉的情况说明》,万科认为,“投诉客户所购买的清林径36、37、38号楼单位早已于8月份全部销售完毕,并已全部签署了买卖合同。此批单位与清林径项目目前在售的单位户型、面积段、位置均完全不同,价格上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清林径项目在不同阶段针对特定产品所推出的优惠举措,亦属于正常合理的市场营销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都坚持各自立场,毫不退让。

业内呼吁理性看待房价波动

万科清林径项目降价遭遇业主索赔,是深圳万科公司今年实行降价促销策略以来,第一次遭遇业主“维权”。

市场与2008年极其相似,在开发商纷纷降价的时候,业主退房潮也开始出现。

实际上,今年9月份来,随着开发商因调控资金受压,纷纷采取降价促销措施,而遭致业主索赔的事件已经连续多次上演。

上月,浦东中海御景熙岸直降7000元/平方米、嘉定新城龙湖郦城直降4000元/平方米,其售楼处被业主打砸。而绿地秋霞坊、闵行星河湾等楼盘,也因降价幅度较大,遭到业主“维权”。

10月中旬,位于深圳龙华的花半里楼盘,销售价格从9月初开盘时1.8万元/平方米下调至1.2万~1.5万元/平方米,降幅超过30%。为避免引发老业主“维权”,开发商采取对老业主直接进行幅度不等的价格补偿。

对此频频出现的业主“维权”事件,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房地产)律师颜宇丹认为,现在的降价潮与2008年类似,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永不降价或者广告语中出现不降价承诺,开发商降价业主可要求补差价赔偿。但是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承诺不降价,开发商降价属于商业行为,购房者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据悉,万科在上述《情况说明》中态度坚决:“面对此部分客户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我司愿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对话沟通,但同时,我司将严格遵循国家规范,遵守契约精神,不会支持任何违反合同契约的行为,并将在正常的销售经营活动受到非法干扰、公司名誉权受到非常损害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日前,根据一份网络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购房者在开发商降价之后提出补偿差价的行为不合理。

世联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王海斌也认为:“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补差价,是不合理的,没有尊重契约精神。”同时她也指出,现在的市场已经与几年前不一样了,房价不可能只涨不跌,客户在购房时需要理性面对价格的变动。

如果广告语中出现不降价承诺,开发商降价业主可要求补差价赔偿。但是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承诺不降价,开发商降价属于商业行为,购房者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编辑:相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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