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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教育公平 高考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时间表

[日期:2011-10-29] 来源:科学时报  作者:吴昊 [字体: ]

10月24日,包括北京大学(微博)清华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在内的15名公民联名向总理写建议书,呼吁取消有关“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微博)和招生”的规定。(10月25日《新京报》)

此言一出,舆论再一次将教育部和高考制度推上风口浪尖。甚至有学者认为,采纳这一建议将是中国人权一大进步。

对于网络上一边倒的叫好声,我们似乎更应该保持一些理性。诚然,现行的高考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但在地区差异明显的当下,中国实行“建议书”中所提的统一高考试题和统一分数线制度,更像是一种乌托邦。看似公平,实际会带来更多的不公平。

现行制度从恢复高考至今,一直在不断微调以适应中国社会的变化。其调整要考虑地域、民族、经济、政策和历史等诸多因素。因此才出现各地分数差异和入学人数不均的问题。

媒体披露的建议书中提出,要立即废止关于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将高考报名条件改为考生的学籍所在地;督促教育部尽快研究制定统一高考方案,在近年内实现全国统一高考等具体措施。

教育部方面对此回应称“具体的政策和方案正在制定中”。但双方均并未提及不同地区教育资源再分配问题。

事实上,当前阶段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才是直接导致高考分数差异的根源。如果草率地将全国所有应届学生放在同一个标准中考量,有条件接受更好教育的学生与没有能力改变较差教育条件的学生之间,会出现更大的不公平。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在教育体系发达的国家同样存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肯尼迪签署的“平权法案”以行政手段强制向少数族裔倾斜,实行优惠政策,以保证少数族裔学生在入学人数上占有一定比例,在确保高校人群多元化的同时,更强调改善少数族裔的受教育情况。

与我国备受关注的高考制度一样,该“平权措施”在美国也存在极大争议。在审理关于诉美国密歇根大学入学申请的案件中,连一向遵循维护“人权法案”的美国最高法院在相关问题上也采取了非法律考虑的裁决,对“平权措施”采取了有限度的允许态度。

我国各地区间教育水平的差异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不是改变高考户籍制度,而是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分步骤解决地区间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只有在完善了基础环境的前提下,高考的户籍藩篱才可能被打破,进而保证公民接受教育的公平性。

(《科学时报》)


编辑:相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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