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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父母须是干部 官方称事业单位职工权利

[日期:2011-08-16]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教师招聘,父母必须是干部?

  枣庄市高新区教育局回应:这是他们享受的权利

  网事博览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维宁、实习生 凌环报道:15日,网友“liuxuefen666”在网上爆料,称“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11年招聘教师,竟然要求父母都是干部。”帖子一出,引来网友的纷纷质疑。高新区教育局回应说,“这是为高新区作出贡献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享受的权利,是为照顾这些职工的子女。”

  网友公布的“2011年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显示,这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聘语文、英语、数学等7个科目共12名教师。但在其列出的招聘条件中则明确要求:“父母为高新区区属单位人员或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且报名时“须持村(居)证明或父母所在单位证明(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并由村(居)书记和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

  15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按招聘简章上的电话致电高新区教育局,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网友帖子中说的确有其事。对于网友质疑的为何招聘条件中要求考生父母必须是干部,该工作人员说,“高新区以前很穷,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那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让他们的子女报考,也是他们享受的权利”。这位工作人员还一再强调,“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山东其他地方也这样限制,我们这样做也是为当地百姓考虑的”。


编辑:寇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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