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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老人和种养殖农民的幸福生活

[日期:2012-11-08]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刘生强等 [字体: ]

      相关链接:“金桥工程”奖励标准

      (一)农业领域:

      1.地膜工程(主要包括地膜玉米、地膜绿豆、地膜大豆),按种植面积以每户集中连片20亩(含20亩,下同)起奖,每亩奖励100元。

      2.马铃薯等农作物(含油料、药材、瓜果、大葱),按种植面积以每户集中连片20亩起奖,每亩奖励100元。

      3.小杂粮(主要包括谷子、大豆、绿豆、豇豆、糜子、花生等),按种植面积以每户集中连片50亩起奖,每亩奖励100元。

      4.设施蔬菜,当年新建达到标准设施并且投入运行,按栽植面积以每户20亩起奖,日光温室每亩奖励3000元,塑料大棚每亩奖励1000元;对已建成设施符合标准并继续栽植的,日光温室每亩奖励600元,塑料大棚每亩奖励300元。

      (二)林业领域:1.红枣。(1)红枣丰产示范园。按栽植面积100亩起奖,具体要求为栽植密度每亩111株,苗高80cm,地径0.8cm,生长两年以上且品种优良。配套滴灌的,每亩奖励1800元;未配套滴灌的,每亩奖励1100元。奖励资金按平均成活率分档一次性兑现:平均成活率在85%以上的全额兑现奖励资金;平均成活率在60%-85%之间的,以85%为标准,平均成活率每降1%,扣奖励资金的2%;平均成活率在60%以下的不予奖励。(2)新栽枣树(含核桃)。按栽植面积10亩起奖,具体要求为栽植密度每亩33株,苗高80cm,地径0.6cm,每亩奖励300元。奖励资金按平均成活率分档一次性兑现:平均成活率在75%以上的全额兑现奖励资金;平均成活率在 50%-75%之间的,以75%为标准,平均成活率每降1%,扣奖励资金的2%;平均成活率在50%以下的不予奖励。(3)红枣低产园改造。按改造面积5亩起奖,具体要求为每亩15株以上,嫁接60个接穗,且品种优良,嫁接平均成活率在60%以上,按成活枝数每枝奖励5元,平均成活率不足60%的不予奖励。

      2.长柄扁桃。按栽植面积300亩起奖,具体要求为栽植密度每亩167穴,每穴2株,苗高60 cm, 地径0.3 cm 以上,每亩奖励300元(县上工程造林除外)。奖励资金按照平均成活率分档一次性兑现:平均成活率在88%以上的全额兑现奖励资金;平均成活率在60%-88%之间的,以88%为标准,平均成活率每降1%,扣奖励资金的1.5%;平均成活率在60%以下的不予奖励。

      (三)畜牧领域:1.羊子。(1)普通养殖户。中南部乡镇及城矿区乡镇存栏羊子30只以上,北部乡镇(中鸡、尔林兔、大保当、锦界)存栏羊子60只以上,起步奖励600元,每超1只再奖励20元。最高奖励为5000元。(2)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符合养殖设施、生产规范、计划免疫等生产条件,否则按普通养殖户标准奖励(下同)。存栏繁殖种羊100只以上,起步奖励10000元,每超1只再奖励100元,商品羊每只奖励50元。最高奖励不超50000元。

      2.猪(含野猪)。(1)普通养殖户。中南部乡镇及城矿区乡镇存栏生猪8头(能繁母猪4头)以上,北部四乡镇(中鸡、尔林兔、大保当、锦界)存栏生猪15头(能繁母猪8头)以上,起步奖励1000元,每超1头能繁母猪再奖励100元,生猪奖励50元。最高奖励不超5000元。(2)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存栏生猪8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起步奖励5000元,每超1头能繁母猪再奖励200元,商品猪奖励100元。最高奖励不超50000元。

      3.牛(含鹿、驴)。(1)普通养殖户。存栏牛(奶牛)5头以上,起步奖励500元,每超1头再奖励100元。最高奖励为5000元。(2)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存栏牛(奶牛)50头以上,起步奖励10000元,每超1头繁殖种牛再奖励200元,商品牛奖励100元。最高奖励不超50000元。

      4.鸡、兔(含珍禽)。(1)普通养殖户。分别存栏100羽(只)以上,起步奖励500元,每超1羽(只)再奖励2元。最高不超3000元。(2)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存栏笼养鸡、兔分别达到1000羽(只)以上或存栏散养鸡、兔分别达到2000羽(只)以上,起步奖励3000元,每超1羽(只)再奖励5元。最高奖励不超50000元。

      5.其它特种养殖。狐狸、羊驼(含藏獒)、鸽子(含肉鸽、信鸽)、鱼、蝎子、蜂、蚂蚁、蜈蚣等根据养殖规模等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6.符合养殖设施、生产规范、计划免疫等条件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出栏3000头以上养猪场,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场,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场,存栏1000只以上养羊场或出栏2000只以上养羊场,存栏20000羽以上养鸡场,出栏10000羽以上肉鸡场,存栏10000只以上养兔场,标准化特种养殖场,根据养殖情况报县农业农村领导小组核定予以重奖。

      (四)加工企业:1.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从事小杂粮加工等涉农企业,每年加工小杂粮按100吨起奖,起步奖励20000元。最高奖励不超200000元。

      2.新建红枣烤炉。蒸汽烤炉按日处理量达1500公斤(面积20m2)起奖,每座奖励14000元;智能烤炉按日处理量达3000公斤(面积20m2)起奖,每座奖励40000元(红枣烤炉只奖励一次)。

      3.红枣保鲜、深加工。新建项目投资额达到 1000000元奖励100000元,达到 2000000元以上奖励200000元,并按每年保鲜量、深加工量分档奖励,年保鲜量、深加工量在 100-200吨之间的奖励50000元;年保鲜量、深加工量在200吨以上奖励100000元。

      4.其他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视情况予以奖励。

      (五)其他:农户因种植、养殖、加工需要,自己配套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视情况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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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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