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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八成受访者叹婚姻安全感低 望法律保护弱势方

[日期:2010-11-2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字体: ]
离婚代价低让人们的婚姻安全感降低

  今年6月,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比2008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

  此次调查中,77.6%的受访者感叹“现今人们婚姻安全感与以前相比明显下降”,仅5.3%的人“不太赞同”或“反对”这一说法。

  人们婚姻安全感下降的原因是什么?63.3%的人认为是由于“很多人在婚姻中过于看重物质”。

  “婚姻生活当然需要物质基础,但社会现实却过分加剧了婚姻的物质属性,使得许多人把婚姻视为获得物质的一种手段。”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师樊欢欢说。

  调查中,受访者普遍认为的其他原因还有,“人们对婚姻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离婚变得很常见”(56.6%)、“婚姻之外的诱惑太多”(56.1%)、“人们的责任感淡漠,对自己约束不够”(55.5%)。另外,51.6%的人将婚姻安全感降低的原因归结为“离婚变得很容易,代价不高”。

  樊欢欢认为,人们感觉婚姻越来越不安全,可能与离婚率逐年升高有很大关系。而离婚率不断升高,与现代社会中离婚的社会压力变小有关。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们的流动性很小,某人一旦离婚,就会遭受来自社区的巨大舆论压力。但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人们比较容易进入陌生人社会,离婚带来的社会舆论压力也就变得很小。离婚的社会成本也就相应减小了。”

  蒲莉指出,在一些欧美国家,夫妻一旦离婚,根据结婚时间的长短,男方需承担女方离婚后的生活开支,直至其再婚或者去世,而房屋一般也划归女方和孩子居住。因此,在这些国家,离婚次数越多的人,负担就会越重。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降低离婚率。

  61.3%的人期待《婚姻法》保护弱势一方

  如果《婚姻法》进行修改,公众有何期待?

  “女性因为婚姻而牺牲职业发展机会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希望法律能更照顾女性利益,体现实质上的公平。”商洛市的李女士说。

  而调查还发现,公众对法律公平的期待也非常普遍。66.7%的人希望《婚姻法》在保障个人权利的同时,还要体现公平;64.3%的人期望《婚姻法》应强调婚姻中的相互忠实义务,违反义务方应承担更多责任。

  蒲莉指出,虽然现行《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没有规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过错方的责任。“对于这一点,法律应做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不应只是在《婚姻法》中以‘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说法一笔带过。”

  调查中,受访公众还期待:“完善离婚救济制度,保护婚姻中的弱势一方”(61.3%)、“应更体现对婚姻中个人财产的保护”(51.2%)、“规定破坏婚姻的第三者的责任,保护婚姻安全”(51.2%)。

  而对于“加大离婚难度,避免‘闪离’现象增多”这一观点,公众的支持率仅有29.8%。

  “面对离婚率不断升高,婚姻安全感持续降低的状况,《婚姻法》应该满足现实需要,树立以爱情忠诚为本、支持婚姻稳定的理念。这会让公众意识到,正当稳定的婚姻,对于社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蒲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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