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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就业困境调查 六成女性曾遭遇性别限制

[日期:2011-07-27] 来源: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杨立段 余悦 [字体: ]

    女大学生求职遭遇性别歧视,更容易引发一些不正常的社会思潮。“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跑招聘会不如跑婚介所”的说法屡屡出现,“寻有房有车无贷男友”从一句玩笑变成了婚介网站上贴出的征婚信息。

    一部分女大学生把注意力转移到对自己自然资源的非正常利用上,比如拍写真,将照片作为就业的敲门砖。再比如干得好不如嫁的好的另类观念。

    2011年2月,陕西省妇联公布了《女大学生招聘中性别歧视调查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受访女性就业率低于男性12个百分点,同时约六成女性在求职时曾遭遇性别限制,性别歧视已成为制约女大学生就业的瓶颈。

    近日,记者走访了西安部分大学生、招聘单位和学生家长,就“女大学毕业生就业遭遇的性别歧视”进行抽样调查,调查显示: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状况很不乐观,经常遭受性别、怀孕、年龄三歧视。第一,性别歧视。在西安一些招聘现场,有些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明明写着男女都适合,但实际操作中就是招男不招女。而在同等条件下,企业通常优先录用男生,一些用人单位对女生百般挑剔,提出了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甚至还在是否恋爱问题上大做文章。第二,怀孕歧视。生育是女性天经地义的社会责任,但有些单位就是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的社会成本。因此,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有的用人单位在最后签约时,还要求女毕业生工作后三到五年内不得生育。第三,年龄歧视。在招聘现场的调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招女性,大多要求年龄在22岁以下,且未婚。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对年龄偏大的女毕业生也造成了就业压力,形成不正当竞争。

    女生就业为何成了“拒无霸”

    每年7月份,是大学毕业生签约的高峰期。可是,在一些大学中,却出现女生、男生“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很多男生都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而女生却依然“转战南北”,在拥挤的人才市场里碰运气。由于屡屡“碰壁”,她们自嘲地称自己为“拒无霸”。

    面对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很不服气:和男生相比,我们到底哪里差?实际上,她们什么都不比男生差。可是,在竞争白热化的人才市场,女大学生却“不服不行”。据一项调查表明: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性别歧视,约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性别歧视已成为女大学生就业途中的“拦路虎”,女大学生“沦为”新的弱势群体。

    面对性别歧视,一些女大学生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求职遭遇,有的试图通过新闻媒体呼吁平等竞争,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为什么有知识、有文化的女大学生在遭遇性别歧视后,没有奋起抗争?在女大学生“集体沉默”的背后,有诸多难言之隐。

    有关专家分析:其一,我国的法律并不能给女大学生一把保护伞。“男女平等”虽然早已明确写入我国宪法。而且《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指出,妇女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法律中明文禁止性别歧视的相关条文过于抽象、笼统,在实际操作领域还缺少对性别歧视做出具体、可操作的惩罚性规定。2007年出台的《就业促进法》中,虽然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人员时,不得以性别因素歧视劳动者,但并没有明确性别歧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规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二,女大学生在遭遇性别歧视时,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在现实中,不少政府机关招录或多或少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一方面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减少麻烦”、“减轻负担”的小算盘,难怪女大学生“四面楚歌”、“四处碰壁”。

    专家剖析就业难题原因何在

    女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早已引起人们的重视。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郭国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女大学生就业难日益凸现,亟待解决,“这个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他已提交了一份关于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的议案。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说,女大学生就业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一是受传统观念和惯性思维的影响;二是女性生育哺乳期的存在使得劳动时间出现断裂带,这是部分用人单位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少招或者不招女性的主要原因。

    在《上海一家人》中成功饰演“若男”的全国政协常委、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李羚说:“女大学生尤其是优秀的女大学生难以就业,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实际上,女生细致、耐力、亲和力、相对稳定的特质,都是她们的职场优势,如果正确认识自己、展现自己,个人素质完全可以超越性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家华告诉记者,随着教育的进步和发展,现在女性受教育的比例越来越高,女大学生数量增多,这是社会的进步,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该更多地为女性开辟就业机会。

    就业调查六成女性遭遇性别限制

    2011年2月,陕西省妇联公布了《女大学生招聘中性别歧视调查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受访女性就业率低于男性12个百分点,同时约六成女性在求职时曾遭遇性别限制。2010年,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承担了陕西省妇联性别平等重点项目,就女大学生就业招聘中的性别歧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选择北京、上海、沈阳、西安、深圳和昆明6个抽样城市,每个城市发放问卷300份,共计1800份,收回有效问卷1333份。其中,女性受访者占到59.56%,男性受访者占到40.44%。据了解,问卷发放主要集中在各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及高校,受访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39岁这一求职主年龄段。

    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中,36.3%的女性未就业,23.9%的男性未就业。由此可以看出,女性未就业率高于男性12个百分点。

    求职中,最大的障碍是什么?调查显示,知识与能力、学历、工作经验、户籍等“门槛”成为男女受访者的共识。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认为求职“无障碍”的女性占受访女性的5.7%,比男性低1.4%,可见女性求职的挫折感略高于男性。

    在职场中,外貌重要吗?19%的女性认为身高和容貌成为求职障碍,而男性对此的认知仅为10.9%,且集中表现为身高障碍。在多数人眼中,男性的价值并不体现在身高、容貌这些外在方面。容貌成为女性就职障碍这一现象不仅仅存在于服务业中,而是广泛存在。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在深圳某电子工业园区内,由于80%的产业工人为女性,故而园区食堂和小食店里到处都张贴着美容整容广告,可见“容貌改变命运”正是劳动力市场“容貌歧视”的映射。

    在调查中,有55.7%的受访者表示在求职时曾遭遇性别限制。女性在招聘面试过程中遭遇的各种性别限制几乎是男性的两倍。同时,70.1%的受访者表示男性好找工作,26.7%的受访者认为男性找到的工作一般比女性好。

    与用人单位签生育保证书,保证一定时间内不生育;劳动合同标有禁孕条款;被口头要求禁孕……调研报告显示,44%的受访女性在求职中遭遇了尴尬的婚孕歧视。婚孕歧视主要指在招聘录用过程中,用人单位会对应聘者的婚孕状况作出限制。有8.7%的女性受访者表示遭遇过招聘体检中的孕检;7.31%的女性受访者要与用人单位签生育保证书(在职期间不准生育,或一定时间内不准生育);有6.13%的女性受访者声称她们的劳动合同中有禁孕条款;有8.10%的女性曾遭遇“口头禁孕”。有4.74%的女性受访者表示,一旦怀孕,用人单位就会采用威胁、调岗和降薪等各种手段强迫其辞职。

    如何禁止求职招聘中的性别歧视?56.4%的受访者认为应采用法律手段干涉性别歧视行为。

    调查中,受访者认为要采用法律手段,制定相关政策等措施杜绝招聘中的性别歧视。同时在反性别歧视立法中,应注意处罚的设定,使其具有可诉性。此外,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大招聘广告的审查力度,在法律规制的支持下,应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加以性别限制。特别是禁止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性别限制,更具有社会倡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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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寇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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