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从2010年开始,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
据了解,我省新农合制度经过六年的建设,已从单一住院统筹模式发展为住院统筹、慢性病统筹、门诊统筹多种模式协调发展的保障机制。初步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农合保障制度,并且在直通车报销、单病种管理、门诊总额预付等方面创出了经验,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全省农民参合率在90%以上,已有378万人次获得住院费用补助;补助率由最初的27%上升到目前的41%;新农合已深入人心,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副省长郑小明在会议上表示,要继续提高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抓好新农合管理服务,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合理控制新农合费用,加强新农合监督等几项重点工作;强化政府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政府筹资责任,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会议明确,从2010年开始,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到60元,一步到位;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确有困难的县可两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