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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系列案首批案件庭审

[日期:2011-07-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系列案首批案件庭审

  涉及赔偿案件2499件赔偿金额3.4亿元

  本报广东信宜7月11日电(杨洪波 记者林洁)轰动一时的紫金矿业溃坝事件引发的系列赔偿案,7月11日在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开庭集中审理了5宗生命权纠纷案。此次开庭,标志着这起涉案数量2499件、涉案标的3.4亿元的系列诉讼案正式拉开序幕。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简称“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茂名市、信宜市房产局房屋鉴定所核定,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特别是以钱排镇双合村、达垌村为代表的下游村庄损失惨重,共有22人在灾难中丧生;受溃坝影响,下游流域范围内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等严重损毁。

  为了追讨“尾矿库”溃坝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信宜市人民政府、钱排镇受灾群众、当地单位企业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信宜法院已经受理系列案件2499件,诉请标的金额共3.4亿多元。其中信宜市政府作为原告起诉的赔偿案件1宗,诉请标的1950万元;受灾群众作为原告起诉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宗,诉请标的1167万元;其余的均为受灾群众及单位企业作为原告起诉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诉请标的超过3亿元。

  今天开庭的5件生命权纠纷案,于2010年12月21日立案,原告均是死者家属,被告是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尾矿库”的设计、监理、安全验收、施工等共7家单位。原告起诉称,因“尾矿库”溃坝,致其家属死亡,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合计58万元至92万元。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合议庭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对这5件案件进行合并开庭审理。信宜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灾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到现场旁听。

  庭审中,原被告方围绕“尾矿库”溃坝与受害人受害是否有因果关系、广东省“9.21”调查组调查报告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紫金集团公司与信宜紫金公司责任如何分配、各被告应承担何种责任、原告能否以相同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提出是否有依据等方面展开了质证。

  此案今天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审理,已经完成了部分庭审程序,7月12日将继续审理。


编辑:寇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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