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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省属事业单位公招 管理岗位将不限专业

[日期:2009-10-22]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姚长寿)今后,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时,管理岗位将不会设置专业限制。近日省人事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对省属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资格审查、公招责任以及急需专业技术员招聘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属事业单位各部门在拟订招聘方案和公告时,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表述,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的设置宜宽不宜窄。

  以前每次事业单位招考时,不少岗位设置条件都比较高,造成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不得不取消招考岗位。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招聘,省人事厅要求,省属事业单位各部门在拟订招聘方案和公告时,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表述。招聘岗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要求,应根据空缺岗位的聘用资格条件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的

  设置宜宽不宜窄,其设置和表述原则上依照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的专业目录的一、二级学科门类或三级专业名称规范设置。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同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中,管理岗位不设置专业限制。

  前几次事业单位公招时,不少事业单位中部分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难、报名人数少。为此,省人事厅要求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其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中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予以取消的,再次公开招聘时,同一招聘岗位在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该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在该次公招中该岗位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编辑:魏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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