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自治区人大议事厅举行。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10月21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自治区人大议事厅举行。自治区人大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利通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同意检察机关对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田风德采取强制措施批复的决定(草案)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利通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决定红寺堡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55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1名,利通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7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5名,红寺堡区、利通区本届人民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至下次全区县乡统一换届止。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秘书长肖云刚参加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赵小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列席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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