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充当保护伞:自2002年以来,长期与县各级煤炭资源部分官员相互勾结,涉及的主要以镇坪县主管煤矿开采的副县长王晓春为首,唐顺忠明目张胆进行非法开采,唐顺忠手中仅办有的探矿证,用非法投资的方式,联系各地老板向他本人交纳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等的开采资金,王晓春,唐顺忠负责手续等外界疏通,煤矿开采成功后从中分的红利。
挖煤地点:近九年来先后非法在镇坪县上竹乡滥采乱挖十一处煤井,占据路径长达十五公里,具体地点上竹乡中心村肖家沟、上竹乡化龙村2组杨家湾、三组岩屋沟、五组青龙沟共三处,六组小长兴沟一处, 王家湾一处,七组大湾一处,八组张家坪一处,丁家湾一处。这些地方只有张家坪煤矿是一基建矿以外(已卖煤8年),其它十处均无煤炭探采手续,张家坪由于大量采煤,上面山已崩塌,丁家湾距张家坪煤井2公里,而假借开通风洞而再探采煤炭。
最为严重的是在探采丁家湾煤矿是为了达到通车目的,矿上与本组村名徐宏俊(村林业员,产党员)弄虚作假,签订协议,强占84岁老人席组清土地,老人不同意,矿山便起诉到法院,法院并不问清楚,就下裁定书一份,强行同路,4月27日早7点,他们矿山工人将84岁老人席组清打得头破血流,住进医院,头部手部缝数针。(图1为老人受伤图片),打他之人并说是法院指使他们做的,老人受伤后当着派出所民警指出照片 中人是打他之人,派出所确说无证人,无法确定,五月一日老人回家后仍不同意通车,徐宏俊将席组清老人一脚踢在路旁。公道在哪里?法律在哪里?望有关部门细查并严处!
唐顺忠在我乡只要他想开就是他的界,称手续齐全,肆无忌惮,不顾群众利益,长期欺诈群众,强占国有资源。大量毁坏土地、森林、河流,人为的制造多起泥石流灾害。不仅如此,2008年隐瞒了小长兴沟煤井一死伤的重大事故,死者唐顺德因是唐顺忠弟弟便秘密处理,他们在开矿过程中,大量岩石倒入河沟,为了临时解决被占河道排洪问题,丁家湾河沟内采取埋小口径地下管道,已放水泥管长达40米,又在继续加长,上面全部倒入石渣 (有照片为证)。
众所周知,上竹乡是个重雷雨地区,如此根本无法泄洪,水管一旦被堵住,将造成相邻房屋土地被冲毁的后果,早在1994年被冲过一次,若再发生,情况将更加严重,必将造成特大人员伤亡,这一巨大危险隐患,由谁负责?有关部门的基本职责如何定位?就上述情况,检举人去年上访几次,犹如石沉大海,非法开采行为不但未得到制止,反而增加了开采地点及速度,到底是维护国家的煤炭法,还是维护他们的非法利益?也正是唐顺忠所说的“上面有人,也有的是钱”。他们总是采取国家有政策,他们找理由、找原因、找借口做对策。
根据国家煤炭法二十二条、六十六条、六条、八十条规定他们官煤勾结、行贿受贿,盗采国家煤矿资源多年,欺诈百姓。连84岁老人都不放过,他们目前的性质与重庆黑社会性质一样,由于情况复杂,望各界新闻,媒体,有关部门来我县实际调查处理,强烈要求追究相关领导的相关责任,依法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合法利益,若他们这样下去,问题不能解决,他们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加以制止。由此下去必将会使矛盾深化,将会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很坏的影响。望有关组织为我乡百姓声张正义,还老百姓一个安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