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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三公”经费6月公开

[日期:2011-03-2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字体: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今年继续压缩因公出国(境)、公车、公务接待费用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会议指出,要通过努力,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过度包装。(二)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完善收运网络,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并公开结果。完善全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定期开展排放物监测。(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要优先配套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会议要求,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规模。
  
  ■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编辑:任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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