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陕西省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从3月8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市县政府全面检查和省级行业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市县领导带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各地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问题和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地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安全隐患突出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通知要求,要把这次检查督查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和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实施,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提交政府挂牌整改,跟踪督办。对因检查督查不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