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事件发生后,渭南市政府在潼关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潼关县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先后对5名嫌疑人及相关人员展开讯问和摸排。根据讯问和摸排情况,潼关县公安局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控制,并就此事件展开了侦察调查。
经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共造成9人死亡。其中商洛市山阳县8人,洛南县1人,无受伤人员。造成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因两人非法进入长期未运行的停产坑口偷捡矿石,缺氧窒息,造成1人当场晕倒,另一人爬出坑口求救,亲友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死亡人数升至9人。事件发生后,同伙阮长明(山阳县人),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事件情况,造成瞒报,且私下将死亡者尸体转移到山阳县,私自处理善后事宜。
另据了解,3月18日,潼关县政府召开会议,就南部矿区清查、坑口留守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科级领导包联监管停产、落实企业管理责任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南部矿区实施封山管理。
目前,事件善后工作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