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岐山县蒲村镇张家尧村人,2008年底镇政府工作组到村里挨家挨户做工作,要村民以每亩1.3万的价格出让土地.村民最终被迫以1.3万的价格让出了土地.
2010年底,我们村民每人只拿到1.2万元.余款据说大概每人还能分到1万元,又过去了一年了,余款至今未拿到手.我们在外务工需要这笔钱呀,听老爸说村里马上又要唱大戏了,去年唱,今年唱,明年还要唱,要唱三年,我担心我们的救命钱被唱完,被贪污完....无地可种的我们只能在外打工,当我们需要钱的时候却要去贷款.
据说余款未分的原因是不知按户口分还是按地分,村民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按国家政策这笔钱是补偿给失地农民的,可村里出了嫁的,考上学的,很早就当上务员的等这部分人也要分钱.征地时自告奉勇上任的新村长却不能替村民做主,不能主持公道,不能按国家政策办事,谁能来主持分这笔钱?难道不了了之
欢迎有识之士,新闻界前去了解情况,替民做主.
2011年3月20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