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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方石油企业因高价销售柴油被发改委查处

[日期:2010-11-24]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字体: ]
 据新华社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通报,6家地方炼油企业、两大石油巨头下属的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被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被查处的企业包括: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

  物价部门经检查发现,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通过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三家单位以每吨7175元至7710元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0元至585元,共计销售15439吨,多收价款490万元;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以每吨6890元至81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1元至635元,共计销售8393吨,多收价款283万元。

  发展改革委表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主动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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