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随着农村土地、森林等生产要素的市场价值越来越高,基层腐败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缺乏监督的农村自治,成为“村官自治”。在高发的腐败案中,村官腐败被认为已“不逊高官”。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对乡村治理展开尝试,希望通过建立监督组织,加强农民民主能力,遏制村官腐败,实现乡村善治。 本报记者近日探访了正在进行试验的广东蕉岭和浙江武义,寻求其民主监督的借鉴意义。 在广东蕉岭县,名为村民监事会的组织在2007年开始建立,经过三年艰难发展,在今年6月通过政府强令全县推行。 记者调查发现,村民监事会遭到村官普遍抵制。虽形式上已推行,但普遍存在由村民小组长监督村主任的尴尬局面,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离监督村务的目标,尚任重道远。 数日前,纪委书记卢尧生接到一个匿名短信,举报村里3名主要干部私分上级拨款。 短信署名,“监事会成员”。 卢尧生是广东梅州市蕉岭县纪委书记。 他当即指示镇纪委展开调查。结果属实,纪委对该村三名村干部进行退款、批评教育处理。 与此对应的故事是,几年前该县有村干部3人携带公章到县里找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一出门三人就把钱分掉了。 在卢尧生看来,这是成立村务监事会后的一个进步。 2007年,广东蕉岭县新任纪委书记卢尧生在芳心村建立了一个叫“村务监事会”的村民组织。 今年10月17日,谈起正在进行的改革,卢尧生的神情夹杂着焦虑、不安和希望。一如试验了3年的村务监事会。 蕉岭村务监事会受到广泛关注,被称为农村民主监督的“蕉岭模式”。 不过,它在蕉岭的推行遭到村干部普遍抵制。直到今年6月,广东省纪委领导明确肯定后,蕉岭县委县政府通过文件强令全县推行。 在基层复杂的权、利与法的博弈江湖中,蕉岭试验能否名符其实,尚待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