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觉得带孩子太累,21岁的王影(化名)伙同母亲,将只有6个月大的女儿以一万元的价格卖掉(本报曾报道)。记者昨天(10月12日,下同)获悉,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母女俩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今年1月28日,王影和丈夫说要出去玩,之后便带半岁大的女儿到了丰台区莲花池客运站,和母亲一起将孩子以一万元的价格卖掉,并和丈夫谎称孩子丢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影和母亲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王影自首,有悔罪表现,已被丈夫原谅;其母亲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对她们均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昨天,王影的丈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宣判结果让他们很满意,没有上诉。目前,他们一家三口还在北京生活,和岳母联系很少。他依旧经营奶站赚钱,王影每天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她现在对孩子比以前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