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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案移送检方 警方指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

[日期:2010-10-04] 来源: 西部网讯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安颖 甘浩)距方舟子遭袭一月有余,北京警方昨日证实,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已移送石景山检察院,警方向检方提交的起诉意见书显示,该案幕后主使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

8月29日,“打假斗士”方舟子在石景山区的住处附近遭遇两名陌生人袭击,被喷辣椒水及用铁锤追打。经警方侦查,先后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控制,幕后主使肖传国供认了案情。

今年6月,方玄昌在下班途中遇袭受伤,导致失血性休克、头部部分伤处有颅骨显露、头部受伤后出现不良反应。

昨日,北京警方证实,目前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件已移送石景山检察院,并以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方提交了起诉意见书。

昨日中午,方舟子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方玄昌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得知鉴定为轻微伤,还是方舟子告诉我的”,方玄昌说,遇袭后次日及9月上旬,他两次接受警方的伤情鉴定,但警方未告知伤情鉴定结果。对于警方目前的鉴定结果,方玄昌表示“不可思议”和“不能接受”。

“被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会影响法院对肖传国的量刑。”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表示,被害人受伤的程度,直接影响犯罪嫌疑人将来所受刑罚的时间长短,被害人仅受轻微伤,说不定罪犯的刑期会因此缩短。

方玄昌认为根据相关鉴定标准,自己的伤情应该介乎轻伤和重伤之间,他表示将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对于方玄昌的决定,方舟子和律师彭剑均表示支持。

■ 焦点

1 “寻衅滋事”罪名过轻?

律师介绍,警方起诉意见仅供作检方参考

方舟子介绍,1年前肖传国就在网络上发布“方舟子、方玄昌、彭剑”是恶首等消息,并称要报仇。此外肖传国还花10万元雇凶,且犯罪嫌疑人提前踩点,使用铁锤、钢管、辣椒水等袭击,“这说明肖传国早有预谋,并且想要置人于死地,这并不在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范畴。”

方舟子、方玄昌和彭剑均认为,肖传国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对此,该案知情人表示,在案件侦破之初,是以故意伤害对肖传国予以刑事拘留,随着调查,警方才在向检方移送此案时,在起诉意见书上写为“寻衅滋事”。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李姓律师表示,因为被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如果起诉意见为故意伤害罪,法院可能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提交起诉意见,可能目的正是为了法院能够追究肖传国的刑事责任。”

李律师表示,警方提交的起诉意见仅能供检方的参考,检方公诉前,还会进行相关调查工作。

2 伤情鉴定3个月耗时长?

律师介绍,伤情鉴定并无时间限制

方玄昌表示,从今年6月份受伤至今,北京警方始终未将其伤情鉴定结果告知。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李姓律师表示,对于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并无时间限制,但被害人有权知道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出来后,警方应告知被害人,被害人也应积极向警方了解伤情鉴定的进度。

3 “轻微伤”鉴定是否准确?

警方表示,当事人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方玄昌介绍,今年6月,他在回家途中遇袭后,头部受伤较重,流血不止,后经医院诊断为失血性休克。据律师彭剑介绍,方玄昌头部伤处可见颅骨,且伤及头部主动脉,伤后头部有不良反应。

方玄昌介绍,遇袭后曾配合警方进行了两次伤情鉴定,他认为自己介乎轻伤和重伤之间。

对此,警方表示,对方玄昌的伤情鉴定,是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依法进行的鉴定,如果被害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医院病历记录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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