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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图书馆打着“联合办学”的幌子经营“小金库”

[日期:2010-08-20] 来源:中国党建网  作者: [字体: ]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反映称:西安市图书馆打着“联合办学”的幌子将公益性场所出租给大唐教育培训学校搞经营,经营所得款项并未上缴财政,涉嫌经营地方“小金库”。为调查事情真相,7月13日,笔者来到西安市图书馆。
    来到西安市图书馆跟前,一眼就看到了大唐教育培训学校的牌子,上面赫然写着“西安市图书馆文化科技培训学校欢迎新同学”的宣传横幅。并且,在大门口设有报名、咨询处,两位负责人忙着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笔者上前询问陆陆续续来学校的学生,一名参加培训的学生告诉笔者这个学校已经开办好几年了。
   
调查:利用国家资源 对外出租搞经营
    据悉,一个月前,西安市图书馆开始装修,现在图书馆已经对外开放,但仍有部分地方正在装修。笔者走到四楼发现:四楼除了几间供剑桥少儿英语学校学生上课的教室,大部分都是领导办公室。
    随后,笔者向图书馆副馆长贺永良表明了来意,紧接着问道,“图书馆属不属于公益性机构?”他回答说,“属于。” “既然属于公益性场所,为什么租给别的培训机构,以赢利为目的?”贺副馆长解释说,“我们的这种办学模式是经过上级部门审批过的,收入也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的。”
    当被问及大唐教育培训机构的性质,他坦言是民办性质。关于图书馆和大唐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他称:“我们是联合办学,学校利用图书馆的资源进行办学。”当笔者提出看一下联合办学协议时,他以不方便看为由拒绝了。
   
图书馆副馆长:联合办学的“反馈”解决不了图书馆的现状
     西安市图书馆位于有待发展的城北区,周边的高校、居民区没有南郊区集中,造成了西安市图书馆辐射能力的不足,显得十分冷清。对于此,贺副馆长说,“每年上级的经费有限。”对于这种联合办学方式对图书管有何好处呢?他回答道,“我们从中得到一些反馈,但这也不能解决图书馆的现状。”被问及具体数字时,他又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回答。笔者问,“图书馆是国家资源,你们是在利用国家资源进行经营性活动。”他解释道,“这样的联合办学不会造成国有资源的流失,我们是在合理利用国家资源,不然资源闲置了也不好。”
    针对此事,笔者来到了西安市图书馆的上级主管单位——西安市文化局,该局社会文化处许处长称:图书馆是公益性的单位,西安市图书馆利用闲置资源和民办力量办学,从大体上看没有错。但是,对于诸如办学的收入是否上缴财政、收费是否通过物价部门审批、办学条件是否通过教育局审批这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未央区教育局:不批准这样的“联合办学协议”
    笔者通过西安市教育局以求证“联合办学”一说的真伪。西安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称:对于这件事,未央区教育局是直接的主管部门。
    笔者又来到未央区教育局了解情况,未央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的谭科长说道,“我们不批准这样的联合办学协议,大唐教育培训学校是民办的,图书馆与该学校应该是租赁的关系。”据未央区教育局成人教育科调研员辛老师称:联合办学的两个主体必须都是教育机构,西安市图书馆是事业单位,大唐教育培训学校是民办的私营企业,是不具备联合办学条件的。由于具体负责此事的科长不在,没有办法查阅相关证据。
   
西安市财政局:没有收到图书馆上缴的款项
    按照图书馆副馆长的“收支两条线”的说法,笔者又来到西安市财政局了解情况。“西安市图书馆的此项收入大概有多少呢?”西安市财政局科教文处的负责人王老师回答说,“具体的资料我们没有,大概每年三、四十万。”另外,王老师讲,“我们之前并不知道此事。经过我们了解,西安市图书馆的这项收入没有实行“收入两条线”,也没有上缴西安市财政局。”
    在笔者一步一步调查、走访中发现:西安市图书馆一边拿着国家的财政补贴,又一边在搞“联合办学”,经营着自己的“小金库”。西安市图书馆副馆长的“联合办学”、“收支两条线”的说法,经过笔者的调查,被一一击破。
    那么,开办两年来,每年大约三、四十万的收入去了哪里?流进图书馆的“小金库”,还是进了某些领导的腰包?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在不久前,西安已经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还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务实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而西安市图书馆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却把国有土地资源租赁出去,私自经营着自己的“小金库”。 图书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还是“公益”的吗?
    截止目前,西安市财政局表示将责成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督促图书馆解决此事,按照财政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本网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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