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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夫妻称掌握小学校长乱收费证据 向其索要50万

[日期:2010-07-1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毛蜜娜 要露滋 [字体: ]
        因择校费没谈拢,西安一对夫妇秘拍下校长“乱收费”的证据,交给朋友蒋某,让他放到网上,蒋某在拿到资料后先后四次要校长付他“封口费”。昨日记者获悉,蒋某因敲诈勒索罪领刑。

  匿名电话向校长索要50万

  “我手里掌握着你乱收费的证据,如果不想公开的话,就给我50万。”2009年9月2日,西安某小学校长王女士接到了这样的电话,见号码很陌生,校长以为是骚扰电话,并未在意。

  谁知,打电话的人连续几天打电话向校长要钱。校长仔细询问后得知,2009年5月12日,学生家长秦某夫妇因儿子上学缴纳费用的数额对学校产生不满,在校长办公室秘密拍下收费的视频资料,打算将拍摄的资料向互联网及媒体曝光,如今,所谓的“罪证”落入蒋某手中。

  四次“狮子大开口”均遭拒

  蒋某先以开发专利缺少资金为由,向校长索要50万元,被拒绝;随后又要求校长给他6个学生的“入学名额”,并以每个名额5万元出售,再次被拒绝;紧接着,蒋某又提出要为该校订做校服1200套,每套成本70多元的基础上,加100元卖给学校,还是被拒绝;2009年10月,蒋某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校方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字画,并限期将钱打入指定银行卡内,否则要将视频资料曝光。

  见蒋某如此难缠,学校立即报警。

  敲诈勒索领刑3年半

  2009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将蒋某抓获。查阅资料后警方发现,蒋某是惯犯,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14年,2009年1月减刑4年后被释放。谁想他刚回归社会就“重操旧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蒋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因其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决定判处蒋某有期徒刑毛蜜娜三年六个月,笔记本电脑、窃听器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实习记者毛蜜娜记者要露滋)


编辑:马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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