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被取消的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林业、交通、法制7个部门,旨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
同时,出台此项政策也有利于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这些收费取消后,各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所必需的经费支出将通过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保障。
按照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被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被取消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据了解,陕西省已于去年7月1日起停征了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连同此次取消的16项,陕西省的减费措施每年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5000多万元。(记者孙佳 实习生程旭东) 附:取消收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