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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借高利欠债上百万 儿子反逼债主写下240万欠条

[日期:2014-01-14]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原标题:父亲欠债上百万元 儿子逼债主写下240万欠条

父亲借高息巨款欠下百万巨债,儿子雇请30个小兄弟欲用暴力摆平此事,反逼债主写下百万欠条。儿子不仅支出高额“出场费”,赔付巨额医疗费,还因此触犯刑法。昨日,记者从南充营山县法院获悉,此案已一审宣判,儿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父亲借钱:

向朋友高息借款百万

无法还钱写下欠条

郭光华和投资建筑项目的郑德平既是生意上的伙伴,也是生活中的至交。

2012年,郑德平带朋友李总找郭光华借钱,称自己正和李总做工程,并许诺给他5分的年息。“借钱可以,但我只认郑德平。”随后,郭光华陆续借给郑德平共计197.5万元。

让郭光华没有想到的是,郑德平爽了约。郭光华找到郑德平还钱,郑德平拿出了李总欠自己的151万元借条让郭光华保管。

到了约定还款日期,郑德平未能如期还款。郭光华拿着151万借条找李总要钱,可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个工程没李总的份,郭光华认为上当受骗。

2012年7月,郭光华和老婆在南充某酒店找到郑德平,将其堵在屋内两天两夜,最终郑德平写下一张240余万的欠条才离开。

同年10月,郭光华得知李总因合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151万的借条成了废纸一张,便向郑德平追债。郑德平分四次还了90万元。可郭光华仍追踪到巴中找郑德平还钱。

儿子出马:

花钱请30人“扎场子”

逼债主写下240万欠条

郑德平被郭光华夫妻追债,回家大倒苦水。郑德平的儿子郑晓林听后说,“这事我来摆平。”郑德平知道儿子生性冲动,怕他惹出事,便劝道:“别干傻事,我应付得了。”郑晓林虽满口答应,可心里却盘算着如何收拾郭光华。

2013年1月12日晚,郑晓林在成都遇见了人称“大力哥”的张力。知道张力有一帮“小弟”。郑晓林希望张力能带着他的手下扎场子,吓吓郭光华。最后,二人商定共带30人,郑晓林答应给每人1000元的“出场费”。

几日后,郑晓林租来四辆商务车,载着张力等人向郭光华办公地点开去,随后,郑晓林同郭光华发生争吵,争吵中,郑晓林接到爸爸郑德平电话,“你不要乱整,一天尽干些傻事。”郑晓林答道:“你放心,我不得。”

随后,郑晓林带着一干人埋伏在郭光华必定经过的岔路口,见郭光华开车过来,便挡住去路,将郭光华从车里拽下来,推进了他们开来的车里,向南高速路开去。

“为啥借你一百万元,利息就要付一百多万?”“利息是之前就约定好了的,不是我逼着他给的。”“你不逼他他会给你那么多钱么。”询问为何父亲要支付高额利息后,郑晓林打了一拳在郭光华胸口上,郭光华抱头蹲在地上,不断求饶,在张力的劝说下郑晓林住了手。

郑晓林认为不能轻易便宜了郭光华,于是逼着郭光华写了一张欠款已还清的清条和一张郭光华欠郑德平240万元的欠条,在高速路口将郭光华推下了车。随后,郑晓林付给张力等人4万元的“出场费”。

法院审理

构成非法拘禁被判刑

南充市营山法院审理认为,郑晓林在其父与人发生经济纠纷时,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身体健康权,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惩处。近日,法院判决郑晓林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刘治海


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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