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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同事钱见其报警又返还 警方称不算退赃

[日期:2013-08-07]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王忠才 通讯员 田晓剑 [字体: ]
    原标题 [盗窃同事现金 发现报警又退回]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田晓剑) “90后”男青年刘某将同事李某的2600元现金偷走,在刘某发现对方报警后,又偷偷将大部分现金放回到李某电动车筐内“退赃”。7月30日,惠民县公安局破获这起盗窃案,将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警方认定刘某还钱的行为不属于退赃,也不影响其已经盗窃既遂,对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了解,刘某和李某同是一家工厂的工人,两人住在临近的宿舍。7月28日18时,李某将刚刚取出的2600余元现金放在宿舍内隐蔽处,晚上因有事离开,并未将2600元现金带走。7月29日9时,李某返回住处时,发现宿舍内的2600元现金“不翼而飞”,随即报警。7月30日中午12时,在案件调查期间,民警接到李某反馈信息称,当日早晨7时,有人将2300元现金放在了李某的电动车车筐里。民警经对此事进行排查发现,与李某同单位的职工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依法将刘某予以控制,将其传唤进行讯问。刘某迫于强大的心理压力,对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28日21时,犯罪嫌疑人刘某趁李某回家不在宿舍的机会,破坏李某宿舍纱窗入室盗窃。次日其发现李某报案、警察展开调查后,心里发虚很害怕,但又不敢光明正大地向李某承认,便偷偷地将其中的2300元钱放于李某电动车筐内。而刘某因涉嫌盗窃被惠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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