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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陕西别墅项目涉嫌未批先建 施工一年方拿地

[日期:2013-06-1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未知 [字体: ]
        每经记者 张静 西安摄影报道

  知名地产企业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自进入西安后,就攻城略地不断,先后拿下多处热门地块。然而,在建设用地指标趋紧的情形下,绿地集团亦陷入了一场涉嫌违规用地的风波当中。

  最近,绿地集团通过招拍挂程序以1.4889亿元的总价,拿下陕西省西咸新区内的225亩土地。公开资料显示,绿地集团将投资上百亿,在上述地块建设“空港?绿地新城”项目。

  事实上,据《西安晚报》报道,早在2012年5月4日,上述项目便已正式开工。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上述地块现场发现,成片的别墅群正在施工当中,项目工地环境保护监督牌显示项目名称为“空港?绿地新城”1.1期。

  值得注意的是,“空港?绿地新城”项目除了开工一年后,方才进行土地招拍挂外,该项目一期建设主要为别墅,亦触及自2003年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出台通知,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杜绝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变相建设别墅的法规“红线”。

  对于上述情形,绿地集团西北总部人士告诉记者,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不在,不便于接受采访。此外,记者已通过空港新城管委会向绿地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前,对方亦未回应。

  拿地前已开工一年

  穿过底张镇,“空港?绿地新城”项目的工地便位于镇子的对面,工地四周用围墙遮挡。工地的入口处,能看到来往穿梭的工人以及正在建设的别墅群。而在项目接待中心旁,能看到多栋已经建好的别墅。

  工地入口处的墙面上,则张贴着“空港?绿地新城”一期工程的简述。上述简述显示,一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230630平方米,合计345.945亩。

  对于上述一期工程,记者查阅的公开资料显示,绿地集团对外的一期名为云香郡,总占地156亩,推出的多为独栋别墅和观景联排。

  “我们去年4月19日的时候,就进入工地了,一期马上要建完了。”项目现场的施工工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而据当地媒体报道称,上述项目已于2012年5月4日正式开工奠基。然而,记者查询咸阳市国土局的土地招拍挂记录发现,在上述项目开工建设之际,其尚未取得相应的用地指标,直到一年后才从国土部门拿到土地。

  来自咸阳市国土局的土地成交结果显示,2013年6月3日,绿地集团陕西西咸空港置业有限公司以1.4889亿元的价格摘得空港新城4宗土地,总面积225.59亩,其中住宅用地120.267亩,商业用地105.329亩。

  记者查询发现,上述招拍挂为绿地集团首次在空港新城拿地。除此之外,国土部门的土地成交结果记录中,绿地集团在空港新城未再有土地成交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绿地刚刚拍得225.59的用地指标,但据上述“空港?绿地新城”一期工程的简述显示,一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合计345.945亩,仍与其一期实际的用地面积仍相去甚远。

  官方称项目审批未跟上

  公开资料显示,“空港?绿地新城”项目是西咸新区大型招商引资签约的重点项目,位于空港新城中央商务区,项目总占地约4600亩,规划总面积约5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60亿元。

  而空港新城是西咸新区五大新城之一,是陕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发展临空经济为特色的开发新区。区域面积144.1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6平方公里。

  按照绿地集团的规划,上述项目将建成一座集企业总部基地、大型商业集群、星级酒店等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

  作为迄今为止,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当地政府对于此项目亦颇为优待和重视,空港新城管委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空港新城是新区,亦刚刚起步,管委会引进绿地这么大的项目相当不容易。

  对于绿地项目涉嫌违规用地的情形,上述人士坦言,“这是西咸新区体制的问题,新区建设的速度很快,但有些项目的审批手续却往往跟不上。”

  该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用地问题,管委会也一直和西咸新区以及咸阳市国土部门积极沟通,但审批要程序和时间。

  对此,记者前往绿地集团西北总部采访。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营销部负责人不在,没法接受采访。记者亦通过空港新城管委会向绿地发去采访提纲,亦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事实上,该项目不仅存在未批先建情形,其一期项目主要建设为别墅,亦与国土资源部三令五申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的政令相违背。

  自2003年以来,国土资源部曾多次出台通知,要求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杜绝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变相建设别墅、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

  而在去年,国土资源部亦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6号)中强调,“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编辑:张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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