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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坚持起诉拍卖方 撤拍不能只因为她是杨绛

[日期:2013-06-11]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私人信件免遭拍卖之后,杨绛先生还想继续“讨个说法”。在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宣布撤拍钱杨信件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杨绛代理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原告杨绛诉被告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侵权纠纷民事诉讼案。

    记者于日前给杨绛家打电话,接电话的保姆阿姨称:“奶奶(杨绛)说,我爸爸就是学法律的,我也懂法,知道法律一定会保护老百姓的通信秘密。”杨绛父亲杨荫杭是辛亥革命志士,法学硕士。杨荫杭先生最著名的事迹是在浙江当高等审判厅厅长时,坚持原则判决了督军的恶霸亲戚;任京师高等检察长时,坚持司法独立,毅然传讯交通总长并搜查其寓所。杨绛此次较真,和她父亲较真的,正是同一个理儿———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撤拍,不能只因为她是杨绛。

    据了解,从法院受理到判决,普通程序将在6个月之内完成。在判决生效前,诉前禁令一直是有效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博士全程参与、关注了杨绛的维权进程。6月8日,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子凸显了人格尊严的重要性。为什么百岁老人杨绛先生要为权利而斗争,多次公开声明并坚决采取法律行为维护权益?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君子可欺也,而不可罔也。杨先生的这个做法,再次唤起了全社会对于人格权的重视,意义特别重大。可以说,这个案子既是对全民的一次普法教育,也是一次道德教育。我们所有的人都要深思,怎样才能做一个不为利益所诱而坚守道德底线的人。


编辑:王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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