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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园西路近300绿化树一夜被砍 擅自砍伐最高罚5倍

[日期:2012-11-27]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郑爱梅 [字体: ]

树木被砍伐后的满目苍痍

    昨日(11月26日)上午11时许,在枣园西路树木被砍事发地,现场已被彩条布和简易蓝色遮挡板围挡起来,西安莲湖区绿化队护林组工作人员正现场核查被砍伐树木的数量、名称。上千平方米土地上,只留下参差不齐的树根,有的树根有1米多高。工作人员兰凯说:“早上8时许,有群众打电话说,枣园西路路北的树木被大面积砍伐,周围还围起来了。”放下电话,护林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看。

    到达现场后,发现树根到处都是,周围还被围挡起来。据初步统计,这块地约1500平方米,苗木主要是雪松、栾树、红叶李、龙柏球和番石榴,近300棵,最多的是龙柏球200棵,其中,12棵雪松最为昂贵,胸径大都在15厘米左右。这些树木是在七八年前,此处土路改造时栽植的,从现场留下的树根看,应该是大型挖掘机砍伐的。据附近停车场的人说,是周日晚上被破坏的。

    擅自砍伐应处最高5倍罚款

    兰凯说,他们没有接到上级部门有关此路段树木移栽的任何消息,也没有相关单位前来沟通。他们四处打听,但不知是哪家单位所为。兰凯说,据《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有关部门需要占用此处土地时,应对地面上的花卉、苗木予以上报辖区园林部门,并递交树木花卉迁移拔出申请书。经区一级园林部门绿化科实地勘查,经办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后,上报市一级园林部门,待核实批准后,申请单位可与辖区区级绿化部门到现场,根据实地情况,对符合移植或者拔出的树木予以处理。

    看着旁边紧挨着的存活树木,兰凯说,看着这些树木,再看看旁边只剩树根的场面,真的很痛心。按照有关规定,对擅自砍伐行为者,应责令补栽,并处以2-5倍罚款。


编辑:薛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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