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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发生争吵 宝鸡一初三学生晚自习砍伤3同学

[日期:2012-11-21]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程风 董毅 [字体: ]

      11月16日,宝鸡市金台区宏文中学初三三班学生小杜(化名),突然挥刀砍向同学小张(化名),致其左手一根指头被砍断。随后,小杜还用刀砍伤其他两人。

      据一位目击同学描述,当日晚下自习时,他正收拾学习用品,突然看到小杜拿出砍刀,朝小张头部砍去。小张情急下用左手阻挡,随着一声惨叫,砍刀重重砍在其左手手指。随后小杜还没住手,又用刀砍向其后颈部。看到小杜疯狂的行为后,许多同学夺门而逃。而他们班小吴(化名)连忙上前劝阻小杜,也被用刀划伤。

      事情发生后,学生和老师急忙将受伤两人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在学校门口,一名学生得知好友小张被人砍伤,前去与小杜论理,也被其用刀砍伤。

      昨日,记者赶往医院时,小张左手绷了一层厚厚纱布。对于当天发生的事不愿多讲。据了解,小张左手一根指头被砍断,另一根指头被砍伤。后颈部有深约5厘米左右刀伤。其他两位被砍伤同学,也不同程度受伤。

      宝鸡金台公安局十里铺派出所李所长告诉记者,小杜使用凶器是一把30厘米左右长的刀,刀背较厚,但不属于管制刀具。小杜接受调查时称,小张经常欺负他,已被打了三四次,忍无可忍才用刀砍人。

      宝鸡宏文中学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们初步了解,小杜和小张可能在教室发生争吵,在走到教室门口时,小杜拔出刀向小张砍去。

      昨日,记者在金台区教育体育局采访,教体局工作人员称学校并没有上报此事,而宏文中学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编辑:薛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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