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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院:35%犯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

[日期:2012-11-16]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字体: ]

      重庆11月15日电根据《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14岁,多数不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极端,造成严重后果的,被送到未成年管教所进行管教。为帮助这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近年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该市未教所采取“所外试学”等措施,并进行了一些探索,收到了一定成效。

      今天,该院驻市未成年管教所检察室主任、检察官向红介绍了该市少年犯的有关情况。

      向红介绍,重庆市少年犯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尤其近两年下降较为明显。这些孩子的犯罪主要以暴力等极端行为为主。不少孩子在童年时期都极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同时缺乏家长的正确管教。

      根据对市未教所少年犯的家庭情况调查,有35%的孩子来自单亲家庭。这些孩子在家庭中缺乏一定的情感交流,形成了极端、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和反叛心理。同时,还有25%的孩子是留守儿童。因父母长年在外,他们都由祖辈们进行管教。由于教养方式不当,最终导致犯罪。

     暴力网游,让他们变得残暴冷漠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直接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受到争论的话题。“沉迷网游的确害了不少孩子。”向红说。

      根据调查,未教所里的未成年劳教或收容教养人员中,有80%都曾沉迷网络游戏。网吧的不良环境和网络的不良内容均易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思想,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向红强调说,未成年人对网络游戏的衷爱,很可能强化他们的好斗性和暴力行为倾向。

      “无钱玩网游而抢劫杀人,17岁的李飞就是一个典型代表。”2006年,李飞伙同谭建,邓杰等人,在涪陵清溪沟某处抢劫李涛和孙华的财物未果,进而将两人带至一废弃幼儿园的空地内,进行殴打。

      殴打后,李飞等人竟萌生了杀死李涛和孙华的想法。李飞等人用斧头敲击、石块砸击李涛和孙华。李飞等人见李涛两人昏迷,以为已死亡后,才离开现场。

      向红在对李飞的帮教过程中了解到,李飞的父母长期在外,使之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是非观很不成熟。同时,李飞从2005年开始就迷上了网游,经常逃课。与李飞一起作案的未成年人,也是他在网吧中结识的。

      由于没钱上网,李飞等人才想到抢劫。因没抢到钱,李飞等人感到失落,所以才对李涛和孙华进行殴打。

      “他们用这种行为,来寻找在网游中那种类似的快感。”向红说,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后,往往分不清虚拟和真实的世界。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就会容易模仿网游中的虚拟人物进行一些过激的行为,导致犯罪。

      向红说,当时,李飞最爱的网络游戏就是《魔兽世界》,而这款游戏也曾经是未教所里很多孩子的最爱。为了让自己在网络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厉害,他们就必须不停地打怪。久而久之,这些孩子很容易形成暴力、冲动的个性。

      “不少孩子喜欢玩‘CS’之类的网游。”向红说,当未成年人谈到这些游戏时,提得最多的就是“爆头”、“秒杀”、“被虐”等充满暴力的词语。未成年人在这些充斥着暴力打斗的“杀人”类游戏中,寻求刺激和过瘾。为了让自己扮演的角色比其他玩家强,不少未成年人甚至逃课“练级”。

      同时,未成年人玩的网游一般都是一些热门游戏。“一些不玩的孩子,因为和玩网游的孩子没有共同语言而被排斥。”不少未成人都是受到了周围同学的影响而接触网游。

      向红发现,未成年人沉溺网游后,容易在沟通、协作、情感等方面出现障碍,变得焦躁易怒,性格孤僻。严重的还可能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喜欢用冲动暴力解决问题。

      由于沉迷网游,这些未成年人渐渐在游戏中养成了“霸王”脾气、个性也变得残暴冷漠。他们没有学会如何正确地与人相处,反而渐渐形成了错误的人生观,轻视他人权益,甚至藐视他人的生命权。

      这些未成年人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有可能学习网游中的那些残酷的人物角色,引发暴力行为。

      部分留守儿童逐渐变得玩世不恭

      在重庆市未教所的被管教的未成年人中,有不少孩子都是单亲家庭或者留守儿童。

      向红说,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容易出现逃学、厌学、辍学等情况,不愿意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他们逐渐形成了冷酷、玩世不恭的个性,而这种性格容易成为犯罪的心理基础。

      张涛住在綦江县古南镇的一座自留山僻静处。13岁时,同村女孩吴茜对他刚过世的爷爷说了一些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张涛将吴茜推倒在地,并用手捂吴茜的口鼻致其昏迷。在吴茜将要苏醒时,张涛又用手卡、膝盖压吴茜的颈部等方法致吴茜窒息死亡。

      向红了解到,张涛是一名留守儿童,从小就是爷爷带大,爷爷死后就没有人照顾他。他是一个生活困难,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留守儿童。

      向红指出,家庭残缺和家庭教育的缺位,使得一些未成年人在犯罪前有不良行为时,缺少及时有效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因为父母离异或在外打工、做生意,同祖辈一起生活,形成了较为普遍的“隔代管”现象。这样的情况往往无法对未成人起到有效的引导和监护作用。从而错过了犯罪前及时纠错的最好时机。

      检察官:孩子的十种行为家长当警惕

      在该市未教所的少年犯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在犯罪时,都不知道或不考虑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家长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和提前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向红等检察官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总结了以下十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并提出相关建议。

      1.不按时回家——不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中,未成年人经常不按时回家,甚至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这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

      家长应严格要求孩子按时回家,如果回家时间跟平时有异常,应询问并确认原因。

      2.逃学旷课——许多未成年人养成不良习惯,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往往都是从逃学开始。

      家长要时常关心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3.交到不良朋友——未成年人大都希望被人关注和理解,一旦他们这些需求不能在家庭和学校得到满足,就会到社会上去寻找,从而容易认识一些不良朋友。

      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一旦发现不良苗头要立即制止。

      4.吸食毒品——未成年人容易对新鲜事物产生兴趣,因此,也容易对毒品产生好奇。未成年人一旦接触毒品,便难以自拔。

      家长必须让孩子远离毒品。最好方法就是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5.过早喝酒或酗酒——未成年人犯罪中,近三分之一的群殴、抢劫、强奸等案件都与喝酒或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

      家长应让孩子尽量晚地接触酒类,也尽量不要在孩子面前喝酒甚至醉酒。

      6.抽烟——不少少年犯都有抽烟的习惯。未成年人抽烟容易诱发因没钱买烟,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去筹烟钱。

      家长最好不要在孩子面前抽烟。如果发现孩子抽烟,要竭力制止。

      7.偷家里东西——不少未成年人在犯罪前,都有过在家中偷东西的经历。

      如果家长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就容易让孩子养成“偷窃”的习惯,从“家贼”变成一个真的贼。

      8.想什么就要什么——不少孩子都喜欢“想什么就要什么”,家长也常常会心软。

      当他们养成习惯后,胆子大起来,不仅索要的钱财越来越多,索要的对象也容易从家人变为外人。

      9.贪小便宜——小偷小摸往往是因为贪小便宜。

      这类孩子的家长往往自己就斤斤计较,喜欢贪小便宜。从而让孩子也养成了这样的不良习惯。

      10.赌博——孩子一旦学会赌博,尝到刺激就很可能形成赌瘾,最终诱发犯罪。

      家长首先要以身作则,不要参与赌博,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远离赌博。

      向红希望家长从自身做起,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孩子当好表率。要加强与孩子的交流,发扬家庭民主,杜绝家庭暴力。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并提供正确的教育方式,及时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


编辑:薛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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