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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保局: 媒体曝光违法排污可奖8万元

[日期:2012-11-06] 来源:云南网  作者:管弦 [字体: ]
        对举报违法排污的举报人进行奖励,这是昆明市环保局一项长效措施,然而针对媒体进行奖励,这就是一项新的创举了。昨日,记者从昆明市环保局了解到,昆明市打算对曝光违法排污问题的新闻媒体和记者给予奖励,这是政府部门对新闻媒体和记者为保护环境做出努力的充分肯定,最高上限为8万元,最低为100元。

  昆明市环保局副局长郝玉昆说,今年6月《昆明市举报违法排污奖励暂行办法》实施后,尽管也有熟知内情的人士举报,但相当一部分违法排污行为都由媒体记者以新闻的方式曝光,可以说新闻媒体对于昆明环境保护所做的努力,为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排污的监管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为此,他们拟按照《昆明市举报违法排污奖励暂行办法》,对曝光违法排污现象的媒体给予奖励,同时也对记者给予奖励。

  据介绍,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电话少的原因,有时是因为市民看到违法后想举报,但又想不起电话,有的就直接向媒体举报,而有的没有举报的想法。对此,他们将为市民提供醒目的举报电话,让违法者在第一时间受到处罚,以短信等方式向市民告知举报电话,扩大违法排污行为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昆明市举报违法排污奖励将根据举报违法行为的大小决定奖励数额,最低100元,最高提到8万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已核实的举报29件,对33个兑现了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共兑现金额达11000元。(管弦)


编辑: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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