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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用地 划出“特殊车自留地”

[日期:2008-04-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城壕38号楼前的院落里,用铁栅栏围拢着一片约50平方米的地方,成为院落的一个停车场。尽管停车场非常简陋,但在业主眼里依然显得很不普通,因为这个只能停放三辆车的地方,除了一家开发公司的车可以停放外业主的车一概不许进入。

  本报记者 张兴文 为您报道

  业主质问

  业主为啥不能享用公用地?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居民反映的东城壕38号楼前的停车场,看到停车场的大门并没有上锁,而在不大的院落里停放着七八辆车,显得院落非常拥挤,但没有一辆车进入敞开的停车场。住在小区有私家车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停车场用铁栅栏围拢起来已经有十年左右的时间,但前几年小区里的住户都没有私车,当时开发公司用铁栅栏围拢起这个停车场,供开发公司的车辆停放,大家也没太在乎。但随着院落里拥有私家车的业主越来越多,需要的停车位随之增加,大家常常为了能够在院落里占据到停车位,发生争吵,闹得邻里间关系不和谐。在这种情况下,当初围拢起来的停车场依然被开发公司所占用,并安排物业公司的人对停车场开门、锁门,夜间进行看护。但放在院子停车场外面的车辆,却经常遭到小偷和黑手的偷袭,没有人管理。另外,业主表示,不设立这个特权停车场,在院落里原本可以多停放两辆车。对于这个特权停车场,院落里居住的很多业主表示,院落里的房屋大部分都属于商品房,产权个人拥有,院子也该公用,凭啥开发公司的车在院子里享受特权,而业主们车的安全问题,物业公司却不闻不问。对于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小区业主们纷纷表示不满,不解为啥如此霸道。

  物业说法

  停车场属开发公司的地方

  对于这个特殊的停车场,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该院落物业的三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副经理施军告诉记者,被围拢起来的停车场,属于开发公司的地方,只允许开发公司的公车停放,院落里业主的车不允许停放,原因是开发公司的车都没地方停,住户的车自然就不让在里面停放了。

  房管局:院落空地应属业主公用面积

  这块地方是否属于业主的公用面积呢,记者随后来到了兰州房地产管理局,物管处的张处长告诉记者,院落里的空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公用面积,大家有共同使用的权利,物业公司只允许开发公司的车进入,显然是一种霸道行为。

  随后,记者找到开发公司,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的地方属于开发公司,所以只能停放单位的公车。但记者询问,院落空地应该属于所有业主的公用面积,怎么就成了单位用地时她表示,她也不知道,称想讲道理去找物业公司。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报料人 王女士奖励50元)

(本文来源:西部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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