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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干部未通过“廉政鉴定” 不得提拔任用

[日期:2012-08-15]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干部“带病提拔”、“吃空饷”……如何有效遏止这些现象?记者昨日获悉,未央区出台新规,今后干部提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均要进行“廉政鉴定”,鉴定不合格者不得提拔任用。

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近日,未央区正式出台了《对干部提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工作进行廉政鉴定的规定》,今后全区各单位的干部,在提拔任用、推选代表、表彰奖励、出国(境)考察培训前均须要进行廉政鉴定。

按照未央区的要求,对于拟提拔、推荐、表彰和出国的干部,组织部门要提前7天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送达名单,廉政鉴定与干部考察同步进行。鉴定由各级纪检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通过调阅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民主测评、组织班子成员评议和群众谈话等方式系统了解干部的廉政状况,最终将鉴定结果书面反馈组织部门。未经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廉政鉴定的干部,不得上会讨论任职决定。

同时,未央区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及建议的电话和邮箱:对于拟提拔、推荐、表彰和出国的干部,有意见的群众可以通过拨打免费电话8008406027进行投诉,也可以发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发表自己的看法。


编辑: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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