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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制度为陕西保障房建设护航 6月底前100%开工

[日期:2012-06-27]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2011年的5月,陕西的保障房巡查制度被正式推上了日程。

“保障房项目是否如期开工,保障房的资金是否得到了落实,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成为了巡查的重点。巡查的结果将进行打分,直接影响着该地区保障房总体进度的排名,如果情况严重我们还将建议省政府对当地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省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任何一项工作,没有落实和监督就没有任何意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制度主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对未开工项目或建设进度明显滞后项目,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专项巡查工作组反馈信息。在建设方面,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责任,确保建设资金和用地及时到位,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保障房项目年度计划是否向公众公开等,对陕西保障房建设全盘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正是在这项制度的保障和推动下,2011年,陕西的保障房建设在全国取得了项目开工率和综合进度领先的斐然成绩。

2012年,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市县政府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省住建厅决定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巡查工作制度。

从点到面 细化责任落实

2012年全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3.6万套。其中,廉租房5.7万套,公租房9.4万套,经适房4.3万套,限价房11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0.1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1万户。目前,各市区政府都已下发文件,明确了2012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保障性住房任务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3月27日—4月11日,各巡查组进行了半个月的集中培训动员会。今年的巡查工作是充分总结了去年巡查工作的得失的基础上开展的。特点是完善了巡查制度和加强了力量。在住建厅机关和下属单位抽调19名精兵强将,组成9个巡查组,加强了巡查队伍。在培训会上确定了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各市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资金筹措情况;结转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的进展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现场公示情况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情况。

2012年的专项巡查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专项巡查所要把握的原则有:专项巡查区域要覆盖全省有建设任务的市县。严格执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口径的规定,对审阅项目清单中或调研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现场重点检查。专项巡查时要对所巡查项目建立台账,载明巡查项目基本情况、巡查情况等信息,做好现场巡查记录。每月5日前,向住建部专项巡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巡查情况。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同时向住建部专项巡查工作组办公室报告。

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各巡查组分赴各地,现场核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核查列入2012年建设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核查开工项目信息在项目建设地点公示和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情况。核查2012年内竣工项目情况及投入使用情况。核查竣工项目及信息公开、永久性标牌设置情况和项目投入使用情况。现场核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项目和竣工项目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情况。核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管理、后续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分配管理信息公开情况等。

这样的巡查制度建立起来后,成效是双向的,既让省住建厅及时掌握了各市区工程开工和项目进展情况,也间接推动了地方上的保障房工作力度。“保障房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土地和资金,这些问题有时候单靠我们一个小小的地方是没有办法解决得了的,省厅的巡查组巡查到相关问题之后,能够及时地帮助我们协调省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对地方上的工作促进很大。”咸阳市一个县的房产主管部门领导介绍说。

有始有终 以季度推进巡查重点

2012年的巡查制度与2011年不同的一个地方就在于,按季度确定不同的巡查重点。“按季度确定巡查重点可以有效地避免人员的浪费和工作的重复,比如第一季度重点查开工,二季度重点查资金落实和工程进展等,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每个项目都要把巡查内容走一遍,可以说我们的巡查更科学更实际了一些。”省住建厅巡查组的成员介绍说。

按照省住建厅的安排,第一季度的巡查重点是: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各市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是否落实到具体地块;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客观真实性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筹措情况;结转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的进展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现场公示情况(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应标记在显要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情况。

第二季度的巡查重点是: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包括中省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包括计提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金、管理费后的全部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年新开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现场公示情况;2008-2010年项目的竣工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三季度巡查重点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完成投资详细情况;现场核查建设进度滞后项目存在的问题。对未开工项目或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要查明原因,专项巡查组要及时向巡查办公室和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信息。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继续督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现场公示情况(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探索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城市,资金管理是否将其回收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季度巡查重点是:截止到核查时间的项目进展情况及完成投资情况;竣工项目信息在网上公开、公示及更新情况。现场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重点巡查今年建设项目的开工情况和往年结转项目的竣工情况;根据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所巡查市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已分配或待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是否公开透明,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

严格监管 确保6月底前100%开工

为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工作,省住建厅6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各县(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6月底前100%开工建设。

在这个通知指导下,截至6月底的开工套数将作为二季度排名的考核重点。凡巡查中发现的虚报项目,除在考核中相应扣分外,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将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省政府也将在二季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情况点评会上通报各市区开工情况。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项目库。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备,不得随意变化。

4至6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巡查工作报告显示,通过查看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监理工作,现场观察工程表体和施工过程,所有项目均能严格质量管理。全省各市区县的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及各项目年度计划开工项目及套数、竣工项目及套数等基本信息均已公开,公开方式有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发放传单、报纸和广播公布等形式。

但在巡查中也发现有30个项目还未开工,各市区县工作进展不平衡,环比施工进度缓慢。陕南、陕北进度较快。关中个别县区开工率较低,项目进度较为缓慢,地方配套资金困难,市、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力量薄弱,区县成立保障中心的区县相对进度较快,反之难以满足工作要求等情况。

为了确保我省2012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监管,理顺关系,巡查组根据第二季度的巡查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目前个别地区的个别项目还未开工,前期工程建设资金主要利用中省补助资金,进入施工后期30-40%资金由县区自筹资金解决,建设资金压力大,任务繁重。因此,须进一步提高各地重视程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科学规划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其次要认真对接项目。各地项目调整比较多,有的是合并项目、有的属于调整项目。在确保廉租房、公租房及棚改房总项目和套数不少的情况下,及时与各地对接项目。

另外就是要强化监管力度。注重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品质。加快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的调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监督、退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托严格的巡查制度,通过核查问题、协调解决、督促整改、领导约谈等形式,陕西的保障房建设在2012年有望再创佳绩。


编辑:王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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