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黄奕诉霍思燕侵权案开审

[日期:2012-05-09] 来源:华商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5月7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黄奕诉霍思燕侵犯名誉权案。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黄奕、霍思燕两人并没有出现在开庭现场,双方的代理律师走出法庭时,面对各家媒体均表示不接受采访。

        记者在庭外从法院以及黄奕方面的宣传人士那里了解到,庭审围绕双方互发的微博内容展开质证举证,双方在庭审结束之后表示愿意接受法院主持的调解。

        据悉,今年3月31日,黄奕向静安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霍思燕名誉侵权,静安区法院已立案,但霍思燕方对此提出管辖异议的申请。黄奕在起诉状中称,她和霍思燕均为影视演员,但双方很少接触。让她想不到的是,霍思燕连续3天在微博上发表言论,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自己。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的微博还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黄奕方面认为,恶劣影响主要是指网友以及影迷的评价降低。

        今年1月份,霍思燕曾就“@黄奕”事件坚称“绝不后悔,绝不道歉”:“我如果和朋友或者爱人吵架,我是第一个出来道歉的,但在这件事上,我不会道歉。我先忍耐了,但已经超过底线,我绝对不饶过你。我不知道过10年我会不会后悔,但目前我认为自己非常正确。我和黄奕本来就不是朋友,外界传我抢了闺蜜的男友,非常可笑。”记者了解到,一周前,霍思燕方面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要求。据悉,大约两周以后将再次开庭,两位女明星之间的“微博骂战”是否构成实质性名誉侵犯将有结论。


编辑:陈洁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销售技巧 主持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