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西安长安大街三号楼盘董事长被通缉 房子仍销售

[日期:2011-08-30] 来源: 阳光报  作者:未知 [字体: ]
   昨日,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委托人向记者爆料:“长安大街3号”董事长被通缉,楼盘手续不全还在销售,销售是严重违规的,资金链断裂,近千户居民的安置房被搁置。

  开发商自曝

  仅有规划许可证的楼盘在售房

  8月28日下午,陕西福德森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德森公司)董事长黄云英的委托代理人、公司总经理张明娟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碑林区草场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即在仅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下就开始预售商品房。

  张明娟介绍说,福德森公司于2008年10月取得开发建设的是碑林区草场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长安大街3号”,整个项目共14栋楼,其中安置楼4栋,涉及安置户821户共1875人,其余10栋全为商品房。按照合同,此项目先建设安置楼,因为安置居民将要在今年的9月份全部回迁完毕,然而当前安置楼的状况则离回迁尚有较大差距。

  购房者存拿不到房或房产证危险

  “这还不算,更严重的是,目前的项目资金链已经断裂,而为了弥补缺口,公司竟在只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下擅自预售房屋,用预售款来继续建房”,张明娟说。对于无证售房的危害,张明娟自然心里有数,她说:“房产证等各项证件都需要公司法人代表即董事长亲自写申请去相关部门办理,但糟糕的是,董事长目前处于被通缉状态,是个 ‘网上逃犯’”,因此,资金链断开,加上无法办理各项证件,在此时购买“长安大街3号”房屋的市民安全没有保障,存在拿不到房或者拿不到房产证的危险。

  公安先后立案,董事长被网上追逃

  说起福德森公司董事长黄云英,张明娟称,自己之所以受董事长委托成为代理人,就是因为董事长处于网上追逃状态,无法行使董事长的职权,故而委托她全权代理。

  张明娟介绍说,2007年6月13日,黄云英、黄泽森出资2000万元成立了福德森公司,法人代表为黄云英,任董事长,在取得草场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由于资金需求量大,自2008年12月起,黄云英与同村老乡黄健先、陈玉顺先后开始有经济往来并商讨合作事宜。2009年7月20日,黄云英、黄泽森、黄健先、陈玉顺四人签订了《内部合作协议书》,黄健先、陈玉顺入股福德森公司,但只参股分红,不参与公司管理。

  然而,随着项目进度加快,合作出现了分歧,为了如期完成拆迁户安置,黄云英答应给另外两个合作人提出退回两人之前参股资金的3倍即4.2亿的赔偿,而俩合作人又不愿收钱退出公司。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之后,俩股东还是不愿执行股东会决议。因为健康问题,黄云英暂时离开西安看病。在此期间,有人拿到了公司的公章,并在只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下堂而皇之地卖起了房。

  2010年底,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立案调查,最后认定是经济纠纷终止调查。后来,西安市新城分局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调查,认定已陆续补足注册资本,无违法经营情况,不符合立案条件。2011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决定将公司法人代表黄云英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30多万平方米楼盘,收入将近30亿元

  自从福德森公司法人代表黄云英被警方网上追逃后,公司的银行账户也被冻结,财物运营等企业经营活动也全面停止,这直接导致了项目中近千户安置居民于今年9月份全部回迁的计划越来越渺茫,而另一边,已经无法由法人代表掌控的福德森公司却开始了预售楼房。张明娟告诉记者,按照均价8600元计算,可销售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的楼盘,销售收入将近30亿元。

12下一页  GO

编辑:寇娇洁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销售技巧 主持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