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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部门交通费超支严重 公车费最高超529%

[日期:2011-08-09] 来源:中新网  作者:何勇 [字体: ]
    本报沈阳8月8日电(记者何勇)一些省直部门在控制一般性支出和结余资金管理方面缺乏刚性约束,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比较普遍……近日,在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上,省审计厅负责人作了审计工作报告。30个被审计的省直部门中,有26个部门公务用车等交通费支出超预算,其中14个部门超支幅度在100%以上,超支最高的达529%。

  审计厅负责人在会议上说,2010年省审计厅对省直30个部门开展了公务用车、接待等支出及结余资金专题审计调查;继续加强了对民生、政府投资、生态环境、救灾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以及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一些部门在控制一般性支出和结余资金管理方面还缺乏刚性约束,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比较普遍。

  审计表明,部分部门还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除车辆超编和借用车辆外,还有3个部门存在账外车辆118台;有3个部门未制定车辆管理制度,有11个部门未严格实行单车核算,有12个部门未严格实行车辆定点维修,有11个部门未严格实行定点加油,有6个部门未严格实行定点保险。

  公务接待的审计结果表明,部分部门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严格。有19个部门招待费支出呈增长趋势,其中有12个部门增幅在50%以上。有22个部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招待费1476万元,占其招待费支出总额的69.8%。有13个部门未制定公务接待制度,有16个部门未严格实行定点接待。

  辽宁省审计厅负责人建议,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必须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此外,还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提高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编辑:杨卫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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