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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新农合”新政报销比达80%

[日期:2011-08-08]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艳芳 [字体: ]
       背景

       榆林经济快速发展“抢”施新农合市级统筹

        近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榆林市依托资源开发的良好机遇,建成了全省经济支柱之一的能源化工基地, GDP 增速从2002年以来连续8年保持全省第一,位次由“十五”末的第五跃居第二。2010年,全市实现 GDP1756.67 亿元,人均 GDP 跃居全省第一,财政收入完成40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5亿元,位居全省第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113元。神木、府谷、靖边三个县进入全国百强县,定边进入西部百强县。2011年上半年,该市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 1009.58亿元,增长16.2%,增速全省第一。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榆林市委、政府将民生事业作为重中之重,今年率先在全省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

       政策

       筹资标准提至3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据介绍,榆林市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后,整合了分散在各县区的新农合基金,补偿标准和范围得以进一步提高和扩展,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300元,超出全省人均水平70元,而农民个人缴费仍然维持每人每年30元不变。用药目录与干部职工接轨,打破原来单价在40元以上药品不予补偿的规定,将原来不予补偿的一些药品纳入补偿范围。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90%,县级医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65%提到最高80%;封顶线由原来的每年以户3万元提高到每人5万元。制定了《外出务工人员补偿办法》、《八十岁以上老年人、14岁以下儿童等特殊人群补偿办法》等补偿制度。《新农合大病救助补偿办法》,针对当年自付费用达到和超过3万元的大病患者实行二次救助,每年最高可获补助20万元。与此同时,实现了乡镇卫生院针灸、中医汤剂、国家基本药物、孕产妇住院分娩(此项二级医疗机构也为100%补偿)等费用4个100%报销。“新标准实行后,对慢性病人、肿瘤病人、危重病人、需介入治疗的病人特别有利,充分体现了大病救助。平时,我们经常遇到一些急需用特殊药的病人,可那些药品不在报销范围。例如做化疗的肿瘤患者,费用很大,为了安慰自己,只能象征性的做一次。今后报销比例提高一倍,一些大病患者可以获得二次救助。这样,他们可以放心治疗,缓减了病情,延长了他们的生存期,提高了这些患者的生活质量。”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专家组成员、榆林市第二医院副院长康彦斌对新农合市级统筹给予很高评价。

       “这次新农合实现市级统筹,好多地方与医保实现接轨,达到了同病同价,体现了以人为本,这是文明的进步。以前省上组织过一次调查,农民有病,有70%不敢住院,只是到门诊或自己买点药,硬撑着。现在,这些人都敢大胆看病了,也能够看病了,新农合实现市级统筹,真正意义上推动了医疗事业的进步。”从事10多年医保、合疗管理工作的榆林星元医院顾问杨国宁感受颇深。

       范围

       实现以“富”帮“穷”辖内农民同享医改

        榆林市共辖12个县,绥德、米脂、佳县、吴堡、子洲、清涧(通称“南六县”)属南部丘陵沟壑地区,在全市五分之一的土地上负载着三分之一的人口,资源匮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2009年,“南六县”经济总量100亿元,占全市的7.68%,地方财政收入总和1.5亿元,仅占全市的1.64%,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61.6%。新办法规定,2011年人均300元的新农合统筹经费,农民自筹30元,中、省配套154.4元,北部六县区全部承担市、县两级应配套的115.6元,南部六县市、县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通过分类别、分层次筹资和统一报销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实现“富”帮“穷”,让“南六县”农民享受医改成果,确保了新农合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据了解,2005年,榆林市率先在神木县启动了新农合试点工作。2006年,在榆阳区、府谷、定边、靖边县进一步推广。2007年实现了全市12个县区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

       “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站在发展现代民生经济的高度,站在统筹发展的高度,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我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了市级统筹,目的是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百姓,是为农民群众做的一件实事,也是我市在国家医改大的框架下,为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返贫、医疗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行的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我们的新办法实现了全市‘参合农民平等受益,新农合保障制度均等化’的目标,我们的医疗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说。

       对话

       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农民受益是唯一标准

        7月1日,榆林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政策虽好,能否落到实处,广大农户能否真正得到实惠,记者采访了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

        记者:新农合实行市级统筹,怎样保证这一制度能落到实处?

        艾保全:首先,我们拿出足够的资金,保证这一制度顺利实施。今年1月22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本级拿出1.3亿元,在不增加农民个人负担的情况下,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并决定投资800多万元建立全市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平台。

        其次,我们成立了专职机构——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合疗办),副县级建制,编制15人。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我们制定了《榆林市新农合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榆林市新农合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试行)》等10个新农合市级统筹相关制度,这样就可以有效保证市级统筹制度顺利实施。同时,合理划分市县区合疗办工作职能,充分调动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农合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实行病人诊疗动态实时监管,医疗机构市、县级双重监管,县区间交叉监管的新模式,为实现跨县区异地结算、直通车补偿,奠定了基础。

        记者:新农合实施后,政府的理想目标是什么?

        艾保全:新农合制度实施的目的就是要减轻农民群众就医看病负担,农民有病敢于看病,也能够看病,这就是我们的目标。只有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新农合制度才能说是取得了实效,农民受益是唯一标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围绕这一目标开展工作。


编辑:寇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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